2017年12月22日15:00玉泉路第五会议室,国科大机关总支第四支部召开支部会议进行了《党章》专题学习研讨。
修改党章是十九大重要成果之一,回顾历史,修改党章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一个惯例。1922年7月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第一部正式党章,标志中国共产党的创建工作完成。随着中国共产党在思想、政治和组织上的不断完善,党章的内容也得到了不断的修改和完善。中共七大把毛泽东思想第一次写入了党章,意味着中国共产党建党后24年的理论成果被证实确认为党的指导思想。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将邓小平理论与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一起写入党章,并列成为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2002年11月召开的党的十六大,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起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2012年11月召开的党的十八大把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这些修改使党章适应了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起到了重要的规范和指导作用。为此机关第四党支部深入学习“新党章”,常宏武、王岗、陈睿、肖斌4名同志分享学习“新党章”心得体会并结合本职岗位重点发言。
常宏武同志分享了“新党章”重要的四个方面的修改,并结合自身工作岗位,阐述了党员应具备的素质、应履行的义务、应享有的权利、应承担的责任的重要性。王岗认为“新党章”中提及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党的核心地位、治国理政三个新、十八大四个全面的成果体现了扎实务实的工作作风,坚决拥护党章的修订和成果,立足本职工作,吸收最新理论成果,指导工作方向。陈睿认为“新党章”是全党智慧的结晶,追本溯源,对党章修改的背景进行深入思考和解读,并结合群团工作实际,对未来工作提出了前进方向。肖斌认为“新党章”梳理了新时期成果,正视问题,提出方法,党员干部要“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为新时期干部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