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采取措施扩大博导招生自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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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可以根据博士入学申请者的情况决定以何种方式进行考核,学院和学校两级将进行相应的监督。在全校范围内,浙江大学将在2009年的研究生入学考试中采取多样化的措施来促进博导招生的自主性。对此,有学者表示,考虑到目前高校的一些实际情况,也需要对招生的过程等进行必要的监督,同时更需要把招生的情况公布出来,以确保公平、公正和透明。

综合考核多样化

在浙江大学《导师自主遴选博士生方案》中,列入当年该校博士招生目录的两院院士、长江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优博论文(含提名奖)指导教师,从2008年春季开始,在学院的招生总指标规模内,通过自主遴选形式,可招收1名博士生。

对于博士考生来说,最难过的一关莫过于英语考试,其中,英语口语和听力更是让考生头疼不已。从方案来看,这一点也没有降低标准,但是,方案更加注重的是英语的综合应用能力。

该方案规定,对于有资格自主招生的博导,可以自主发现并经个人鉴定,向导师所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学生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导师可多次提出申请,可同时推荐多名学生参加考核,但通过自主遴选途径第一年限招1名。

而在推荐的学生中,明确要求考核包括外语口语、写作等专业外语应用能力,可以是上机测试、实验操作、撰写项目申请书、攻博计划、书面考核和面试等等,不能降低博士生的外语应用能力和水平的要求,考核还要给出具体的分数。

此外,申请者原则上应来自校外,学业基础好、科研能力强,在某一领域或某些方面有特殊学术专长、重要学术成果;导师也可在校内的跨大类学科领域筛选学生,促进学科交叉。

而申请者最终迎来的是在各个学院组织的专家考核小组(考核小组人员应在3人及以上包括导师)实施的卷面考核、面试等多样化的考核。

既然可以自主招生,为什么还要进行适当的考核呢?对此,浙江大学副校长、研究生院院长来茂德表示,中国是具有两千年科举选拔人才制度的国家,在人口基数庞大、教育资源还非常稀缺的条件下,博士生招生制度的改革捆绑了太多的社会影响因素。因此,要处理好科学性与公平性问题,既要关注实质上的公平,选拔出合适的人才,又要关注选拔程序的公平公正。完全取消考试目前是行不通的,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下没有考试,录取的公平和公正就很难保证。

此前进行改革试点的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在一份工作总结中提到,博士生入学考试的初试还必须要有,但初试分数不应是录取博士生的最终决定因素,博士生招生应由以笔试为基础的选拔机制向以素质能力为基础的申请和审核相结合的选拔机制过渡。不过,在改革过程中,该学院弱化初试成绩对复试选拔的限制,使一些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的优秀人才在初试不利的情况下仍能脱颖而出。

层层把关有监督

为了保障招生的公正和公平,自主招收的博士生还要经过一系列的严格把关。如经学院自主遴选考核小组考核通过,导师签字确认,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审,拟录取名单10天公示后,还要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并发录取通知书。未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的名单,导师和学院不得向学生承诺录取。

而对于这些过程,凡是有必要的,都要在网上公布。来茂德表示,这是为了强化阳光工程,充分利用网络的优越性,全方位发布信息。所有的招生政策、复试办法、改革试点方案等,都要在实施前通过网络提前向考生公布,不仅给考生提供方便,同时能与考生及时交流信息,也利于考生和社会的监督。

博士招生改革的试点工作于2006年已经在浙江大学展开,只不过当时只是在两个学院进行。而从该校农学院2006年秋季入学博士生招生工作总结来看,学院增加了学科招生的自主权,增加了对考生的选择范围,能更全面地考察考生的知识基础与科研潜能,较好地克服“高分低能”的现象。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农学院还在复试过程中增加了填写“课题立项申请书”项目,通过课题模拟申报,进一步考察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独立进行试验设计、独立组织项目申报以及有效获取信息等科研基本能力,创新思维能力。

此前的改革中,浙江大学有90名低于学校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提出破格复试和录取,有43名学生经学院复试、校招生领导小组认真审查通过而被破格录取。仅在两个试点学院,就有20名低于外语分数线被破格复试录取的考生,这些考生大都曾在硕士研究生阶段就已有高质量的科研论文发表,有的还承担过省级科研项目。

来茂德表示,这就需要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集体作用,严格把住破格录取关。对生源不足、无法调剂,又有个别考生研究潜质确实好,只是个别科目单科略低的,由所在学科、学院逐级集体研究,从严掌握,并提交破格录取申请表,由学校领导小组统一研究确定,但坚持以保证质量为前提,民主讨论,集体决策。做到破格而不降格。

在2009年的博士招生中,新增的一条规定是自主选拔的博士生必须是脱产攻读学位。(摘自光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