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与澳大利亚格里菲斯大学签署联合培养博士生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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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上午,《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与澳大利亚格里菲斯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生有关合作事宜的协议》在研究生院签署。研究生院院长助理朱相彬和格里菲斯大学科研副校长Lesley Johnson分别作为双方代表在协议上签字。

该协议是2008年3月19日《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与澳大利亚格里菲斯大学合作备忘录》的深化发展。根据协议,该联合培养计划为期5年。在第1年里,入选博士生将在我校完成课程学习,其后4年将根据需要分别在格里菲斯大学和我校完成科研任务。成功完成联合培养计划所有内容的学生,将有资格获得由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和格里菲斯大学分别授予的博士学位。

协议还约定,格里菲斯大学向入选博士生提供为期3年的奖学金,并免除其海外学生学费;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提供为期2年的奖学金。联合培养计划在开始的最初3年将关注资源环境科学和生命科学领域,以后在此基础上再做进一步调整。(国际合作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