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学生管理工作研讨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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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26日,研究生院学生管理工作研讨会在上海召开。研究生院党委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远泽清、研究生院副院长马石庄、学生工作部和团委负责人及来自中科院5个教育基地、96个培养单位的120余名教育管理干部参加了会议。

开幕式上,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综合处处长张浩明应邀做了题为“高校大学生事务管理改革与发展”的专题报告。张浩明处长详细解读了今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他说《规定》以发展、育人、依法为目的,以继承、创新、规范为特征,体现了当前高校学生管理的理念、模式、要求,是一部适应新形势需要和符合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实际的、比较完备的高校学生管理规章,是高等学校学生管理的政策依据,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大学生管理的基本原则。他指出,《规定》具有三大特点:第一,育人为本,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是大学生管理的基本目的和理念;第二、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依法实施管理,是大学生管理的基本要求;第三、民主管理、接受监督,是大学生管理的质量保障。

研讨会上,动物所侯晓霞老师、金属所刘敏老师和广州化学所刘盈老师分别介绍了各自落实《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和制定实施细则的情况,谈到了在贯彻落实过程中遇到的一些疑难问题及引发的思考。涉及的问题大多为培养单位面临的共性问题,其各具特色的解决办法,体现了原则性与灵活性、法制化与人本化的结合,是各培养单位在新形势下做好研究生管理工作的积极有益的探索。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还分成四组,在召集人的组织下,围绕大会报告、教育部和研究生院制定的学生管理规定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讨。各组代表畅所欲言,广泛讨论了新形势下各培养单位学生管理工作的现状,提出了亟需探讨和解决的某些特殊问题、特殊现象,交流了经验并提出了许多解决问题的新思路。

马石庄副院长做了题为“面向国家社会创新需求、构建多元英才教育模式”的总结报告。他的报告以宏观与微观相结合的视角、详实的数据为与会代表展示了研究生院的过去、现在和未来,提出了今后做好学生管理工作的原则和思路,解答了与会代表面对一些特殊问题在认识和操作上的疑难,并部署了今后一个时期研究生院学生管理制度的任务。

(学生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