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华南植物所召开了研究生学位工作会议,全体毕业生导师及毕业生参加了会议,主管教育工作的周国逸副所长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
根据会议要求,华南植物所研究生学位工作将严格按照“研究生院学位授予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本所学位工作细则进行。具体步骤落实在三个层次:1、研究生按照两细则认真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工作,科研成果一定要达到院、所规定的要求;2、研究生导师要认真抓好研究生培养工作中的每个环节,包括研究生的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学术报告、社会实践、学位论文撰写及答辩过程;3、管理部门严格执行相关的管理规定,并及时对导师提出要求,向所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出建议。会议强调,在学位初审中,对未达到相关规定要求及培养质量不高的毕业生,所评定分委员会一律不上报研究生院进行终审,并在全所范围内予以警告、公布。
与会导师表示,本次会议召开及时,对研究所下一步研究生培养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这样,才能培养出高质量的国家栋梁,才能更好地树立国家科研队的形象。
(华南植物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