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研究生入学考试及招生制度比较研究

  • 贾磊 (2014年以后的旧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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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贾磊


9月6日,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2007级新生开学典礼在玉泉路园区举行,11476名研究生正式成为中科院研究生中的一员。

中科院常务副院长兼研究生院院长白春礼院士、研究生院地球科学学院院长徐冠华院士、信息工程学院院长栾恩杰教授、数学科学学院院长郭雷院士、研究生院资深教授李佩、中科院人教局原局长余翔林、研究生院原党委书记颜基义以及部分培养单位的导师和教育管理干部出席了开学典礼。研究生院党委书记邓勇教授主持开学典礼。

白春礼院长在典礼上致辞,他以学长和老师的身份,对新生提出三点要求:第一,秉承“科学、民主、爱国、奉献”和“求实、唯真、协力、创新”的光荣传统;第二,珍惜大好年华,始终锐意创新;第三,深刻认识科学精神,自觉遵守科研道德规范。他希望同学们严格要求自己,努力使自己成长为具有渊博学识、坚定志向、求是精神和健全人格的全面发展的国家栋梁之才。

教师代表化学研究所江雷教授、新生代表地球科学学院由雪莲以及来自法国的留学生代表Cyril Cassisa随后也分别在开学典礼上发言。

今年我院共招收博士5040名,硕士6436名。目前,研究生院在读学生已达到3.6万余名,其中博士生超过一半,已成为全国乃至亚洲最大的以博士生培养为主的研究生培养基地。

(院办公室供稿)一、中国的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
中国的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始于1978年,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和完善,已经成为一个规范、系统、权威的研究生选拔制度,而研究生教育也成为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的重要途径。现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采用笔试形式由全国统一组织实施,复试主要采用笔试和面试的形式由各招生单位单独进行。
1977年10月12日国务院批准教育部《关于一九七七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在附件《关于高等学校招收研究生的意见》中,对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招生条件、专业范围和招收办法等进行了规定,标志着“文革”后中国研究生招生制度的正式恢复。1978年1月10日,根据党中央提出的“广开才路,早出人才,快出人才”的要求,教育部发出了《关于高等学校一九七八年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的意见》,将1977年、1978年两年研究生的招生工作合并进行,规定了统一的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分为政治、外语、基础课和专业课,由招生单位自主命题。1979年教育部下发了《关于一九七九年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意见》和《一九七九年招收研究生简章》,对报名、命题、考试、评卷、录取等工作做了具体安排。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等五门,仍由招生单位自主命题。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教育部决定从1980年起,研究生政治理论、外国语(英、俄、日)的入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录取时间划定全国统一分数线。
1983年,教育部《关于一九八三年招收国内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出国预备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中,首次提出了全面进行复试的要求,规定各招生学科、专业均应进行复试。
1987年,为了提高命题质量、加强录取工作的可靠性及合理性,在工学各专业和经济学中部分专业又增加了数学统一命题科目。实践证明,这对保证新生入学质量和公正、公平的选拔新生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社会经济迅猛发展,硕士研究生招生形势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全国硕士生招生规模连年增大,报考人数也连年增加,使考试的组织和管理任务加重,难度加大。另一方面,社会及招生单位对研究生的质量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经研究,教育部决定从2003年起,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由5门改为4门,保留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同时加强复试中对考生素质和综合能力的考察,进一步提高复试环节在保证硕士招生质量中的作用。同时为了逐步扩大高校在硕士生招生工作中的自主权,决定在北京大学等34所高校进行自定复试分数线的改革试点工作。
2007年,历史学、教育学和医学学科门类硕士研究生入学初试科目从4门改为3门,2008年农学门类也进行了初试科目改革。
二、美国的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
美国的研究生教育和招生制度起始于1876年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创办,但没有全国统一的入学考试,招生的权力基本属于各招生单位,联邦政府只对招生和培训提供资金上的支持和法律上的保证。
1937年哥伦比亚等四所大学开始使用一套试题,作为这四所大学的研究生院的录取测试,这就是美国GRE(Graduate Record Examination)考试的前身。如今,GRE已经成为美国各研究生学院选拔培养高级人才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各大学研究生院决定是否向申请人提供奖学金的重要参考条件之一。目前在美国的研究生入学考试除了GRE外,还发展出GMAT(The Graduate Management Admission Test)、LSAT(The Law School Admission Test)、MCAT(The Medical College Admission Test)等考试类型。GRE是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试的最主要形式,由美国教育考试服务处(ETS)主办。
GRE分为普通考试(General Test)和专业考试(Subject Test)两种,考生可以根据自身条件和所要申请的学校参加其中一项或两项考试。普通考试(General Test)由语言、数学和分析写作三部分构成,考试形式分为上机答题和书面答题,对于提供上机答题的地区,每个月前三周为考生提供考试机会,但每个考生每个月只能参加一次,全年最多不能超过5次。专业考试只安排如生物学、化学、计算机等约20个学科的考试,全年一共提供三次考试机会。
GMAT是美国管理专业院校招收研究生的入学考试。由美国商学院研究生入学考试委员会发起,由美国教育考试服务处(ETS)主办,每年进行三次,分别安排在一月、三月和十月。考试内容主要是测试考生最基本的语言能力和数学能力。为申请到美国各研究生院从事管理方面研究和学习的人员提供的考试,为普通管理项目、会计学、艺术管理、行为科学、经济学、财政、保健事业、国际贸易、信息工程学和工商管理(MBA)的研究生院选拔合格人才。目前全世界大约有750多所研究生院要求入学申请者提供GMAT成绩。
LSAT是美国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隶属于法学院入学委员会的198所法律院校,都要求其申请者提供LSAT成绩,考试题型包括阅读、逻辑、分析三部分,全年提供四次考试机会,由美国法学院入学委员会管理,在大学中进行。
MCAT是美国医学院的入学考试,由美国医学院委员会组织发起。考试题型包括:语言评论、物理科学、生物医学和写作。写作部分要求考生写一篇回答问题的短文,每年进行两次。
三、美国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对我国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的启示
第一,使我国的研究生入学考试从注重成绩分数转变到注重对学生能力的考核,选拔有创新能力的人才。
注重能力考察尤其是与研究工作紧密相关的复杂推理能力和高级理解能力是新GRE的突出特点,GRE考试作为一般能力倾向的测验和特殊成就测验的结合,体现了编制者对人类心理能力结构的正确认识和使用,因而也保证了考试的高度有效性。作为选拔性的研究生人学考试需要的就是这种能反映考生能力的考试模式和考试内容。我国现有的研究生入学考试科目一般为三门或四门,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从考试内容和考试题型上看,这几门考试大多还停留在对基础知识的考察上,学生依靠死记硬背来应对考试,这种考试方式难以保证考试的效度。为了改变现在考核过程中存在的这种弊端,应该在考试内容和题型上下功夫,侧重对学生能力的考核。
第二,使我国的研究生入学考试方式更加标准化、灵活化。美国的研究生入学考试是由一些相关大学以契约的形式共同指定实施的,如GRE和GMAT都是由美国教育考试服务处(ETS)主办的,并且此类考试是在一个统一的标准下出题、考核和评判的,这样便增加了这些考试的标准性和权威性。由于美国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在时间上安排的较为灵活,大部分考试在一年内都会进行数次,这样考生就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考试时间,而且对于那些没有取得好成绩的考生来说,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获得新的考试机会。而我国的研究生入学考试一年只进行一次,这样无疑增加了考生的压力和准备周期,所以我国也应该借鉴美国的这种做法,使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考生获得更多的考试机会。
第三,使我国的研究生入学考试模式得到世界的认可,在全世界范围内选拔优秀人才。
加入WTO后,我国的各行各业都要面临来自世界各国的挑战,高等教育也不例外,这就要求我国的高等教育必须面向世界,参加国际化的办学和招生录取的竞争。作为选拔人才的重要手段,国内的研究生入学考试要与国际先进模式接轨。而我国现在的考试模式不管在组织管理上,还是在考试内容的有效性方面,都与世界通行的诸如GRE、GMAT等考试之间存在一定差距,从而得不到世界范围内的认可。为了在世界竞争中取得优势,我国现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制度必须进行改革,找到研究生入学考试国际化与中国化的最佳结合点,目前,GRE和GMAT等美国的研究生入学考试模式已经渗透到世界各地,ETS在全世界的156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1500多个考试中心。同时在招生对象的条件上也没有过多的硬性规定,比如说年龄、民族、国籍上的限制。这些都说明了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试是一种开放的、世界性的考试制度。如何把我国的研究生入学考试推广到世界各地,得到世界范围的广泛认可,在世界范围内选拔优秀人才,是我国研究生入学考试制度继续努力的方向。
从2003年开始,我国首次在工程硕士入学考试中实行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CT(Graduate Candidate Test)。GCT与我国现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有所不同,在组织管理和内容选择上有所创新。由于这种全新的考试模式借鉴了美国GRE等考试的经验,被人们称为——“中国的GRE”,这是借鉴美国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的有益尝试。随着我国研究生报考人数的逐年增加和我国的研究生教育规模的逐步扩大,我们要继续探索科学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和招生模式,从而为选拔真正的高级人才提供一个可信的测试制度。
(转自《中国研究生》20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