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在培养要求、培养方式等方面,应该与学术学位有所区别。对于攻读专业学位,甚至包括有些高技术类专业的研究生,还需要增加一些相关课程,帮助他们掌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途径和规则的知识。有条件的单位,可组织研究生利用假期或者专门到企业去学习实践,可鼓励硕士研究生攻读双学位。
我院研究生教育主要是为国家培养人才,目前我院90%以上的毕业研究生走向社会,在科学院以外的单位就业,不少毕业生从事工程、管理等应用性工作。而且,我们现有大量的实践及应用性项目,也使我们自身具备了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优势条件。这样,我院从事工程类、装备类的技术人员,就能够参与到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中来。在国外研究机构中,研究人员比例和支撑人员比例基本上是一比一,甚至有些机构中研究人员只占三分之一,有一大半是支撑人员和管理人员。而目前我院在人员结构比例上,确实存在着研究人员比例过高、支撑系统人员比例过低的问题。我院要加强对装备、实验平台和转移转化平台的建设和完善,完善创新价值链,并通过上述平台也能为社会培养有特色优势的专业学位人才。另外,我们培养出的专业学位优秀人才,还可经过一定的社会循环之后,再吸收回来,成为我院支撑队伍的骨干力量。
国家在发展专业学位的同时,也在控制学术学位的比例,甚至将两者相挂钩,即在增加专业学位规模的同时,减少了学术性学位的规模。因此,我们不要太乐观,认为现在又是一个规模大发展的机会,片面为追求增加招生数量而发展专业学位。当然,随着我院“创新2020”人员编制的增加,高新技术人员及研究生指导教师数量相应增加,研究生总量也可适度发展,但是这个发展是有限的。我们要端正观念,在结构调整、提高质量的前提下,适度地增加一些规模,不要盲目地追求规模发展。
我院目前的研究生奖励激励机制,对专业学位还存在不平衡的问题。研究生院要着手研究,并启动专业学位获得者的评优激励工作,制定优秀专业学位获得者的评选标准,考虑论文成果的实用价值,譬如可以将发明专利、工程解决方案等也列入评价指标;可以由培养单位推荐候选人,学科群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限额遴选,每年奖励10-20位优秀的专业学位获得者,今后可根据专业学位授予的情况,逐步扩大遴选范围与奖励数量;还可以进行5-10年的跟踪调查,对在社会上成绩突出的专业学位获得者给予荣誉奖励。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科院研究生院第三届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路甬祥在第五次会议上的讲话节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