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化工学院410班党支部召开第三次组织生活会

  • 李亚杰 (化学与化工学院)
  • 创建于 2013-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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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代表发言

12月11日晚7点,化学与化工学院410班党支部的全体成员在教学楼514教室召开了第三次党组织生活会。本次会议主题为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围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行学习。本次会议由党支部书记白杨芝主持进行。

会议期间同学们积极踊跃,就当下我们研究生党员的一些权利和义务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同时大家都阐述了自己对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的领悟。

党章中明确了党员拥有八项权利和义务,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这些权利和义务对任何党员而言都是平等的,党员同志在自身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发生冲突时,要把党和国家、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国科大副校长马石庄也曾经说过,党员同志要做到“义务大于权利”。同学们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履行党员义务的自觉性,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增强组织纪律观念,做一名合格的党员。

经过讨论,同学们也深刻认识到十八届三中全会核心内容就是“全面深化改革”,这是历史赋予十八届三中全会的使命。本次会议针对经济、政治、社会等6大领域改革进行了全方位的部署。此外,同学们也注意到三中全会提出很多新的决议,尤其是提倡生态文明、高考制度改革等问题,这也充分体现了同学们在不断认识到各种文明全面发展以及不断解决问题的积极态度。此次会议的召开传递了改革正能量,为改革明确了道路,指明了方向。

经过此次会议,党员同学们的思想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同时意识到我们党在面对不断出现的新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积极态度,这充分体现了共产党的先进性以及与时俱进的优良品质。通过交流,同学们都对党员权利和义务以及十八届三总全会的精神的认识得到进一步的加深。

责任编辑:李亚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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