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法律制度 -----记606班党支部学习研讨会

  • 606 文/李侃 图/王浩 (地球科学学院)
  • 创建于 2014-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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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热烈讨论

2014年11月30日下午五点,地学院606班党支部在教1-121召开了本学年第三次组织生活会。会议主要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问题的决定》文件精神,主题为依法治国。本次会议由支部书记王浩主持,宣传委员李侃记录。

会议伊始,支部书记首先对本次会议的主题“依法治国”做了简要的介绍,从其内容、措施、重要性等方面入手,强调“依法治国”对于我国在维护社会秩序等方面的重要性。随后,支部书记对《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问题的决定》做了简要的介绍,并给出了自己的理解。接着,他鼓励大家积极踊跃发言,发表自己对于“依法治国”政策的看法。

首先发言的是王历星同志,他认为法制是一个国家最本质的东西,是一个国家的行为规范准则,体现了一种态度与决心,但现在我国仍存在法律体系不健全的现象,如网络上的法制问题,如侵犯个人隐私等问题,都有待于关于网络安全的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此后,吴扬名同志指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指导下,我国法制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必须走出中国特色,不能盲目的照搬西方,法制的建设应顺应社会的发展。他进一步将“依法治国”同社会平等与人生幸福联系起来,指出法制社会才能保证一个公民的基本权利。邹少浩同志将“依法治国”同自己的价值理念联系到了一起,认为“依法治国”实际上是“自己在管理自己的国家”,只有具有正确的价值理念,从自身角度思考如何守法,如何做一个合法的公民,管理好自己,才能有一个法制社会。

另外张玉娇同志对“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四个方面阐述了自己的理解。梁华催同志通过中国与西方法制的对比,指出了我国法律体系仍然存在不健全的现象。

会议最后,王浩同志对本次学习活动做简要总结。王曼同志对支部近期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征求了大家意见,并做了简要工作安排。

 

责任编辑:606 文/李侃 图/王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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