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落实与国家民委共建协议有成效 (2003-12-12)
为了落实党中央关于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决策,促进我国民族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加强我国少数民族科技人才的培养,中国科学院和国家民委于2003年12月20日共同签署了《关于共建国家民委所属院校的合作协议》。作为中国科学院所属的研究生院,在深刻学习领会协议精神后,即投入落实该协议的工作当中。
自全年签署协议后,我院多次召开会议,讨论贯彻落实协议的各项内容。通过采用学术交流、合作研究、学者访问等形式,充分发挥了广大科技人员,尤其是一大批中老年知识分子在学术及科研领域的优势,从而使该项工作真正落到了实处。为我国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贡献了我们的力量。
为了进一步落实该协议,研究生院在与国家民委教育司协商后,于2003年11月10日,在中央民族大学举行了由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国家民委教育司、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及中央民族大学四方参加的专项座谈会,为协议的最终落实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作为具体落实该协议的主要单位之一,研究生院与中央民族大学在培训青年教师、课程共享、提供招生优惠政策以及加强相互间在校园文化、人文素质、学科支援、学生会联谊等的校际合作方面都做出了突出成绩,并取得了良好成效。
(研究生生记者团 熊志建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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