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通过多种形式学习宣传新《保密法》

  • 顾培 (科技处、保密办)
  • 创建于 2010-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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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届全国人大第十四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新《保密法》”)已于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为更好地学习贯彻落实新《保密法》,做好新时期保守国家秘密工作,研究生院自2010年9月起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学习新《保密法》活动。
 
  对新《保密法》的学习宣传分层次区别进行。早在2010年7月,结合迎接中国科学院系统非认证单位保密体系建设验收工作,研究生院保密委员会就召开会议,对新《保密法》的学习进行了研究布置,决定给所有涉密人员、处以上中层干部、院领导、DCS中心所有人员发放新《保密法》读本;在玉泉路园区办公楼、综合楼、教学楼和中关村园区的宣传栏等人流量大的地方张贴保密宣传海报,向广大师生宣传新时期国家秘密泄漏的途径和防范知识,以提高大家对保密工作的意识。
 
  研究生院保密委员会召开多次会议,开展学习、培训活动。学习保密知识,对涉密人员进行重点培训,举办2次保密知识问答,对《研究生院保密工作管理办法》重新进行了修订,并对涉密计算机、涉密载体和重点部位进行了检查。
 
  把握形势,明确学习培训重点。此次修订的《保密法》主要涉及五个方面内容,即增加了针对涉密信息系统的保密措施;加强了对涉密机关、单位和涉密人员的保密管理;完善了国家秘密的确定、变更和解除制度;明确了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管理职能;强化了保密法律责任。其中一个最为重要的方面就是网络安全。据悉,目前保密工作处于泄密高发期,其中计算机网络泄密发案数已占泄密案发总数的70%以上,并呈逐年增长趋势。近年来,境内外敌对势力加紧对我国进行情报窃密活动,窃密与反窃密斗争更加尖锐复杂,国家秘密的存在形态和运行方式发生巨大变化,涉密载体由纸介质形式为主发展到声、光、电、磁等多种形式,泄密的渠道增多、风险加大、危害加重。新《保密法》正是顺应保密工作的发展需要,对完善国家秘密的确定、健全涉密载体的管理、规范保密依法行政的行为、强化保密法律的责任等,制定和提出了更有约束性、更有针对性、更有规范性的要求,为做好新时期保密工作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指导、法律武器和工作规范。
 
  广大师生要从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高度,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强化安全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学习宣传贯彻新《保密法》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抓紧抓好。
责任编辑:顾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