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广个人、企业纳税常识,开阔广大高校毕业生视野并提高创新精神,丰富税务知识,响应2015年 “新常态、新税风”的税法月宣传,由中国科学院大学团委主办、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生会、北京市怀柔区地方税务局及国家税务局共同承办的“税法月进校园宣传活动”于2015年4月11日在中国科学院大学雁栖湖校区一食堂门前成功举办。
4月11日中午11点整,税务局工作人员携带新印发的“第24个全国税收宣传月系列宣传品”到达一食堂门口,开始宣传活动。本次宣传内容主要有个人纳税指南、居民纳税指南和针对国科大学生的大学生创业就业税收政策须知等。热情的同学们也纷纷前来咨询相关的税法知识,领取税法宣传册子仔细研读。
新常态下,国家对企业和个人所得税有了新的规定,尤其关注持续增加就业、促进经济增长、科技创新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小微企业以及具有广阔前景的大学生自主创业就业,在税法的新政策中对这方面的政策也给予了较大的优惠。税法人员首先为同学们详细解读了国家的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明确了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需要符合的条件,也道明了小微企业将享受的相关优惠政策具体实施情况。随后,为同学们介绍了全国税法机关的纳税服务规范、税法违法犯罪行为,提醒个人及居民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纳税缴税。另外,还针对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并就个人所得税热点知识问答解决了环绕广大学子心头的谜团。
税法基本政策的宣传后,税法相关人员还就学生们比较关注的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以及发票知识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工资、薪金采用超额累进税率,根据薪金确定个人所得税具体值;此外,还为学子们演示了个人所得税的具体计算法则及真假发票的辨别方法等,极大地丰富了同学们的税法税务常识。
在关系学生利益的大学生创业就业税收政策方面,税务人员主要介绍了国家关于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具体实施问题公告、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及补充公告等知识,为计划创业的学子们提供了未雨绸缪的知识,也为打算就业的同学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同学们积极提问,税务人员热情解答,一个半小时的税法宣传很快便接近了尾声。
新常态、新税法。经济决定税法,税法反作用于经济。在社会越发展、经济越发达的新时代下,学习和掌握相关的税法知识就越来越重要。本次税法宣传活动使同学们全面了解了税法知识,拓展了他们的学习视野,弥补了他们日常生活中的税法盲点,解答了平常他们对税法的疑问,为他们今后的成长成才、创业就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