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与新疆昌吉州签订人才培养合作协议

  • (中科院网站)
  • 创建于 2007-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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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科院研究生院副院长苗建明一行专程前往新疆昌吉州考察调研人才培养工作,与昌吉州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座谈,并签署了《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人才培养及经济技术合作协议》。中科院新疆分院院长张小雷、昌吉州党委书记李学军、州长刘志勇及新疆分院、昌吉州党委、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和签字仪式。
 
  自2003年以来,研究生院与新疆分院、昌吉州联合举办了四期“新疆昌吉企业家经济管理干部培训班”,有效地促进了昌吉州企业管理人才队伍和新型工业化建设,也为院地合作奠定了良好基础。为进一步加强院地之间的合作与交流,不断拓展合作领域,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全面推动中科院研究生院科研教育事业和昌吉州经济社会发展、人才队伍建设,双方经过认真的讨论协商达成建立长期的人才培养和科技交流合作协议。《协议》内容包括:在中科院研究生院挂牌建立“新疆昌吉州人才培训基地”,为昌吉州的党政领导干部、科技人员、企业管理人员提供培训服务;把中科院研究生院作为昌吉州人才招聘基地,积极为昌吉州输送合格人才;开展双方的互派人员交流合作活动;昌吉州成为中科院研究生院教师的调研、考察及研究生实习基地;中科院研究生院选派专家教授对昌吉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项目提供咨询服务;建立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合作机制,推动双方的科技合作;中科院研究生院在昌吉州有条件的企业共建企业技术中心、实验室和博士后流动工作站,开展人才资源开发和技术援助工作,带动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提高。
 
  会后,苗建明一行参观考察了新疆特变电工股份公司、屯河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了解企业的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和技术需求。
 
  苗建明一行在新疆分院期间,专程拜访了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助理靳诺,商讨新疆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的相关事宜并达成共识。并与中科院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国家天文台乌鲁木齐天文站有关领导和研究生管理人员座谈,交流指导研究生招生、培养、管理及人才培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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