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规范合理的研究生奖助体系——访研究生院副院长马石庄教授

  • 荆玉静 张宇 (研究生记者团)
  • 创建于 2010-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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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博士生资助制度几乎与我国博士生教育同时产生。学位制度创立之初的1981年,国家有关部门就出台了研究生资助政策。随着社会经济体制改革的日益深入,博士生资助制度又先后于1992年、1996年、2007年作出了改革和调整。目前采取的是2007年建立的以科学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和资助制,通过奖助学金的方式资助研究生学费和生活费,其中博士研究生普通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月240元、260元、280元。
 
为保证新时期普通高等学校博士生本人在校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鼓励博士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教育部、财政部于2009年11月发布了《关于提高中央部委所属普通高等学校博士研究生奖学金标准的通知》,决定提高教育部直属高校博士研究生奖助金标准,从目前标准统一提高到1000元,自2009年9月1日起执行。此后,北大通过了博士普通奖学金将提高到每月1000元的方案。
 
中科院研究生院的研究生纷纷议论:中科院学生的补助还会提高吗? 2010年3月5日,中科院研究生院副院长马石庄在接受学生记者团采访时指出,中科院研究生院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目前正在制定方案过程中,也会适度相应增加博士生的奖助学金,若教育部、财政部有了针对硕士生的新精神,我们也不会落后。
 
通过调研了解现状
 
在京部属高校普遍提高博士生普通奖学金的情况,引起了中科院以及研究生院领导的高度重视,研究生院很快组织开展了面向全院的研究生奖助体系调研工作,并由马石庄、王颖两位院领导分别率领两个调研小组,深入到京区各培养单位进行走访、座谈,了解相关情况。
 
通过调研发现,目前,中国科学院博士生的奖助金平均每年达到1.8万多,高年级硕士生也达到了每年近1.4万,一年级硕士生达到9900元的水平,虽然视所属院所、专业和地域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总起来讲,在其他高校提高奖学金之前,中科院研究生院的奖助金水平在全国高校中都是比较高的。不过,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各单位奖助学金的结构、名称、标准和经费列支渠道等等各不相同,缺乏规范性和统一性;而且还普遍存在“暗补”现象,例如,很多单位学生的住宿费和水电费是全免的。
 
马院长说,中国科学院自从实施知识创新工程以来就实行了导师资助制,春节前进行的这次集中调研,目的就是想摸清各培养单位对学生的补助情况,从而进一步规范完善全院的奖助体系,并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尽量争取国家有关部委和中科院的支持,争取我院学生的奖助金水平能依旧保持原有的优势,至少应该不低于其他高校的平均补助水平。
 
学生奖助金不同于“发工资”
 
在与学生交谈时,经常听到学生“发工资”的说法。这个流行却不准确的说法,恰恰反映了学生们对自身定位的模糊。马院长说,研究生的身份是学生,而不是工作人员;学生拿到的是补助,而非“工资”。从这一点出发,学校设立奖助金体系的目的是保证学生们专心于学业,而非养家糊口,甚至以此致富。学生的本职就是求学,而非谋生。自古以来,学生们的求学生活就是清贫的,有所不为才能有所为。
 
座谈中,马院长一直强调,当今的学校不是象牙塔,学生要懂得把校园和社会联系起来,进行自己的思考。他动情地说:“我也是从你们的年纪走过来的,也知道你们的生活。”他勉励大家,中科院研究生院的学生不仅是中科院的希望,也是国家的希望。同学们背负着众多的期盼,在学期间,要珍惜机会,好好学习,多出成果,成为国家需要的创新型专业人才。
 
靠学术实力网罗英才
 
座谈会上,有同学反映说,很多同学报考中科院研究生院,除了看重学校的科研实力之外,中科院研究生院不收学费、每个月还有不菲的补助,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如果中科院研究生院不提高补助水平,是否会影响报考考生的生源质量?
 
对此,马院长认为,“中科院不是靠不收钱而网罗天下英才的。”他说,全国绝大部分高校是向学生收学费的,但像北大、清华等著名高校,报考的考生仍然是趋之若鹜,这就说明,高校的名气和学术实力在考生报考时仍然是考虑的最主要因素。他举例说,中科院在上海有一个研究所,这个所里的博士毕业要比其他研究所的博士多花3年时间,尽管如此,因为该所在其研究领域内无可争辩的优势地位,每年仍有大量的优秀考生“挤破了脑袋也要考进来”。因此,他认为,即使中科院研究生院的补助水平不是最高的,报考的生源质量也应该没有太大影响,因为我们许多学科的研究实力很有优势。
 
构建规范合理的研究生奖助体系
 
在谈到下一步奖助体系的改革设想时,马院长指出,一是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在资助方案的实施上要坚持地区差异性原则,根据不同地区的消费水平适当调整资助标准。同时,尽量使相同地区、相同学科的资助方案保持一致,形成必要的规范。二是进一步发挥奖学金的激励作用,在保障研究生基本生活学习之需的基础上,尽量避免资助资金天女散花式的“平均分配”,要切实与研究生的学习成绩、科研实践、创新贡献、行为操守等因素挂钩,充分发挥资助的激励作用,形成良好的竞争机制。三是进一步拓宽经费来源渠道,在积极争取有关部委和中科院支持的同时,积极向社会、企业和个人等寻求资助,建立多元化的经费筹措渠道。
 
为此,中科院研究生院将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实行“三元结构”:一是普通奖学金,面向全体注册在读学生,实行“无过即奖”的原则,主要用于保证研究生的基本生活。二是优秀奖学金,面向优秀学生,包括院级优秀奖学金和所级优秀奖学金。院级优秀奖学金主要有院长奖及各种冠名奖及其他资助等。三是奖酬金,主要通过实行“研究助理”、“管理助理”和“教学助理”三助制度得以实现,培养单位通过为研究生提供研究助理、教学助理和管理助理的工作岗位,使研究生在承担一定工作的前提下,以劳动报酬的方式对研究生提供资助。另外,还包括各种补贴,主要包括困难补助,伙食、住房、保健和医疗保险等补贴。其中困难补助主要是针对经济上特别困难的学生设置的一种补贴。
 
马院长最后再次强调,中科院研究生院将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尽量争取有关部委和中科院的支持,在规范全院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同时,总体保持奖助金水平的相对优势,为同学们安心学习和科研创造良好的条件。
 
 
附件:背景链接
 
背景资料1:我国博士生资助制度变迁及其改革
 
我国博士生资助制度几乎与我国博士生教育同时产生。学位制度创立之初,国家有关部门就出台了研究生资助政策。随着社会经济体制改革的日益深入,博士生资助制度也在不断地改革调整。
 
1980年,我国建立了学位制度。1981年,作为学位制度的配套政策,教育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了《教育部、财政部关于改变研究生学习期间生活待遇问题的通知》,对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学习期间生活待遇等问题作出规定,并不断做出调整。在这个阶段,中国实行计划经济体制,教育经费国家统包,博士生教育不仅免费,还享受一定标准的人民助学金,包括助学金、副食品价格补贴、书籍补助费、临时困难补助金四项。当时的生活补助费标准相当于中等偏上工资水平。这就基本形成了我国博士生资助制度的雏形。
 
1992年,国家有关部门对研究生资助体制进行了改革,将研究生生活补助费办法改为试行研究生奖学金制度。研究生奖学金分为普通奖学金和优秀奖学金两类,博士生同时享受学校所在地政府规定的粮、油、副食品价格补贴,并积极鼓励高校设立“三助”酬金。之后,鉴于物价和生活水平的上升,对研究生奖学金制度进行了修订。1996年,为保证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在校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决定适当提高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奖学金标准。博士研究生普通奖学金标准由原来的每生每月190元、210元、230元三档分别提高到240元、260元、280元。同时强调,切实做好研究生兼任“三助”的改革工作。
 
随着1997年大学生收费制度全面并轨,研究生教育实行成本补偿的呼声日益高涨。教育部公布的《2007年工作要点》提出,积极开展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和完善以科学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和资助制度[1]。2007年,全国共有17所高校试点进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改革后的研究生将不再区分公费和自费,而是采取奖助学金的方式资助优秀研究生学费和生活费。高校的具体做法一般是参照国际上较为通行的奖学金设置方案,设立研究生培养基金,大幅提高奖助学金的数额,以确保在校研究生待遇的提高,减轻他们的负担。(引自《我国博士生资助制度变迁及其改革》,彭安臣,《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09年第5期)
 
背景资料2:教育部、财政部《关于提高中央部委所属普通高等学校博士研究生奖学金标准的通知》
 
2009年11月,教育部、财政部发布了《关于提高中央部委所属普通高等学校博士研究生奖学金标准的通知》,通知指出:为保证普通高等学校博士生本人在校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鼓励博士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适当提高博士生奖学金标准。
 
博士研究生普通奖学金标准从原来的每生每月240元、260元、280元,统一提高到1000元。各高校原则上可针对自身情况,向下浮动200元,由学校集中掌握,用于提高部分特殊专业博士研究生的普通奖学金标准,鼓励优秀学生,或者对兼任助教、助研、助管工作的博士生发放部分报酬等。通知同时要求各校应结合本单位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工作,不断完善博士生奖助制度。
 
 
责任编辑:荆玉静 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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