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时报:李培林认为和谐社会囿于四个关系

  • 创建于 2005-04-30
  • 3509
本报北京4月28日讯(记者 易蓉蓉)构建和谐社会的阻力何在?在4月28日人民大会堂举办的“中国科学与人文”论坛上,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李培林研究员指出,构建和谐社会应该着力解决经济与社会、政府与社会、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公平与效率四个关系。 首先要解决经济和社会的关系问题。“尽管现在大家都强调协调发展,但要真正解决思想上的问题并不容易。很多地方的领导干部认为没挣钱,又如何搞好社会发展呢?这种根深蒂固的思想使人们往往把社会发展问题当作次要问题。”李培林举例说,教育是社会发展问题,但现在农村教育经费比较紧缺,而不舍得投入的原因是人们认为教育投资的收益期长。其实,教育可以促进社会迅速发展,日本明治维新后之所以能快速崛起,就是因为全国性的国民贫民教育。 李培林指出,构建和谐社会还要解决政府与社会的关系问题。改革开放20多年以来,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已经解决得比较好了,但直到现在也不清楚政府和社会是什么关系——社会在哪里?社会的主体是什么?政府和社会到底应当怎么处理这个关系?“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领域的运行规则与完全的市场规则——以利润为目的的市场的竞争规则不太一样。国防、教育、医疗、环保这些领域也要搞社会核算。社会发展领域部门要建立符合发展规律的一套核算体制,使成本更低、运行更有效率。” 解决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关系问题是构建和谐社会另一个重要任务。“公务员、以专业技术人员为主的知识分子和私营企业主,这三者的一些关系基本上理顺了,但务农的农民、进城务工的农民、下岗失业职工的利益问题没解决好。随着财力的增长,我们应当承担起社会的责任,妥善地解决这些人的利益问题”。 李培林,指出构建和谐社会,还要解决公平和效率的关系问题。整个公平和效率都贯穿在收入分配里面,从初次分配到再次分配、第三次分配都有效率和公平问题。现在可以看到,公平的问题解决不了,效率问题更解决不了。(科学时报2005-04-29 10:42:48)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