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象我这个年龄的,一般都会一两个兄弟姐妹的,我,却是独生女。我问过母亲,她浅浅的笑道,“我是妇女主任,我要是领着一窝娃娃,还怎么给人家做工作啊……”
老家虽然不是什么穷山僻壤,但也就是勉强填饱肚子的生活水平。八岁那年,因为下雨路滑,我从那座老木桥上摔下来,折了小腿骨。腿当时就象刚发酵的馒头,噌噌的鼓了起来。母亲赶来到我身边,二话不说,抱我骑到她颈上,这样腿就可以自然的伸直了。虽然我小时候痩的跟个猴精似的,但是赶到乡医院怎么也是三十多里地,以至于后来母亲的颈椎炎让我总是觉得跟这次背我去医院有着莫名的关系。在老家,买肉要花钱,但鸡蛋就自家养两只老母鸡就有了。所以,母亲总是做蛋炒饭来改善一下我的伙食。大概在家里养了半个月腿,母亲就隔一天做一次蛋炒饭给我吃。母亲做的蛋炒饭,粒粒金黄,鸡蛋被炒的很均匀,不像是炒出来的,倒像是米粒本来和鸡蛋长一起的,每次总被我吃的一粒不剩。我甚至天真的想,也许腿一直不好就可以一直有蛋炒饭吃了。
农村的孩子,家里田里的活从小就得干起。母亲心疼我是女孩子,又长的痩,力气活从来不招呼我做,所以,也就洗洗衣服,做做饭之类的家务了。有一次,我对母亲说,你教我做蛋炒饭吧。母亲让我当下手,给她烧火,传授她的经验,蛋炒饭的火很有讲究,太小了,油不熟,炒出来的饭就不香,太大了,就容易炒老炒焦了,尤其是鸡蛋,焦了就不好看也不好吃了。母亲一边说一边开始炒起来。先把油烧开,然后歇歇火,但是不能让锅凉了,保持温热,就放米饭下去。米饭呢,千万不能煮烂的那种,不然炒的时候就容易粘在一起了。要粒粒分开的,但也不能有硬心半生不熟的。炒到米粒金黄色时候就可以放盐了,盐一定要撒匀了,不然咸的太咸,淡的太淡。最后打个鸡蛋,绕锅浇个圈,和饭炒匀,洒上葱花就成了。哦,原来吃了这么多年的蛋炒饭做起来比吃起来麻烦多了。
有时候,细细想起来,贫穷,某种程度上来说,还真是一笔财富。正是因为我家穷,我必须早早学会自立,学会挣钱养活自己,我大一就开始兼职打工了,到了大二基本上就不用再向家里要钱了。所以,到毕业找工作的时候,别人是东奔西走寻寻觅觅,我是攥了几个offer,慢挑细选。正式工作后,就一头扎进了看上去很热闹很美妙的大城市,而当自己一个人独处的时候,感觉这些热闹下面掩藏的其实只是寂寞,缥缈,虚伪。时间不长,改变很多,或许,失去的总该有失去的意义吧。
离家挺远,为了省钱,也就每年春节才回去一次。想家的感觉,似乎更多的就是想念家里亲人的感觉,而我,愈加思念母亲和她的蛋炒饭了。在外面吃过各式各样的炒饭,却怎么也不及母亲亲手打造的蛋炒饭来的让人垂涎。我过二十四岁,本命年生日的前一天,男友问我想要什么礼物。我顺口就说,就想吃母亲做的蛋炒饭。其实是句玩笑话,我们这个城市和我老家一南一北,隔了数千公里。男友习惯性的捏捏我的鼻尖,笑着说,那我只有把你空投回去了。
第二天,我是没有被空投回去,母亲倒被空投过来了。男友连夜坐飞机回去把母亲接了过来。开门那一刻,看到母亲背后男友一脸熟悉的微笑,看到似乎一眨眼就苍老了许多的母亲,眼睛不争气的湿了。尽管我是个女人,但从我记事以来,这是除了初恋分手以外的第二次掉泪。母亲还是再熟悉不过的母亲,只是,头发又干又白,深秋的枯草似的,嘴角眼角的皱纹象洗过的衣服上的污渍,愈加清晰了。母亲熟练的做好了蛋炒饭,慢慢嚼着,味道也似乎并不比酒店的好,但是只有母亲的蛋炒饭吃在嘴里,能香在心里
(本文获“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第四届校园文化艺术节”征文大赛二等奖,作者谢科,培养单位为中科院南海海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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