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日前在“中国科学与人文论坛”上发表演讲时语出惊人:中国深化政府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不仅要建立一个廉洁的政府,还要建立一个廉价的政府,政府的成本太高,就是再廉洁也是浪费纳税人的钱。
廉洁的政府与廉价的政府是一枚硬币的两面。如果说廉洁的政府侧重于设计对官员的约束与惩罚制度,那么,廉价的政府则侧重于对政府运作机制的程序设计,从根源上控制政府运行所耗费的巨额成本。公共管理的实践和经验显示,政府成本的有效控制与降低至少取决于三个重要方面。首先,取决于政府结构的合理化,有效控制预算数额。合理的政府结构,必须减少层级,避免政府机构的叠床架屋,加快行政命令传递的有效速度。同时,削减不必要的职能重叠机构,缩小政府规模。正如李金华所言,监督部门多,一方面造成重复监督、重复检查现象;另一方面就是“龙多不治水”,谁都能检查,谁都不负责任。其实,这两种现象的存在主要是因为相关机构的职能交叉,重复检查不仅加大了政府内部成本,而且加剧了纳税人的负担。而且,一旦出现监管失误,容易相互推诿责任,降低政府的工作效率。其次,取决于建立约束政府使用公共资金的制度设计。公共资金往往数目庞大,容易引发官员的权力寻租。实现公共资金的价值最大化,必须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让可以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都能进入竞争,节约公共产品生产的成本。政府廉洁是政府廉价的必要条件,官员权力过大,会使得权力寻租相对容易,造成公共资金的流失。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的逐层渗水和公共项目建设的质量低下,暴露出的就是这一问题。
最后,取决于审计效果与信息公开。审计本身是监督政府降低成本的重要手段,而审计之后的整改力度和制度完善则是直接降低成本的重要途径。李金华所说的“某些违法违规问题屡查屡犯”,显性的原因就在于处罚力度不够,责任追究不到位,相应的制度漏洞没有及时修补,没有建立起常态管理的有效模式。信息垄断是某些部门或不法官员暗箱操作的屏障,强化政府部门的信息公开机制,是打造“阳光政府”的基本条件,也是社会监督政府成本的有效方式。
(来源: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5日 10:14 华夏时报 本报评论员任孟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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