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誓词中首先讲的一条就是“我志愿加入”几个字,我对于这句话的理解就是没有谁请我们入党,而是我们自己主动要求加入的。“志愿”两字很重要,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全都是在这一志愿的前提下进行的。不论是什么样的党员,志愿加入就表示了他下定了决心为人民服务,下定了决心为共产主义献身。所以,只要是党的事情,党员是没有任何讲价还价的资格的,一个没有心存志愿的人,他就不可能真正的为人民服务。
“牺牲”在很多人的理解就是死亡,我觉得不应该只是这样理解,而是为了党和人民的利益,我们党员干部在工作中就不应该去计较自己的个人得失,见到歪风邪气的东西,就不应该去留任何的情面,该管的要坚决去管,那怕是得罪了领导,因此丢了官也要毫不畏惧。是党员,就是为人民服务的公仆,并不是那种高居于人民之上的人,当官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获取任何的个人利益,要切实做到清清白白做人,认认真真做事,要做到问心无愧。
权利和义务的本质都是按照一定原则所指定的约束人们行为的规范,作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我们不仅要履行自己的义务,同时还享有自己的权利,这是党组织发挥功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和战斗力,实现最终奋斗目标的重要保证。
“权利”,就是某人或某一群体所享有的从事某种行为的正当或合法的资格。党员享有的权利就是党内民主政治生活应该遵循的基本依据。与义务相比党员权利的规定则较具有制度刚性,内容涉及了政策学习、政策讨论、监督检查、政治选举、申辩和表达意见、请求、申诉和控告等方面。党章在捍卫党员权利上还规定,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基本权利,这充分反映了中国共产党从制度上建立党内民主政治的信心和决心。
党员义务的大体上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提高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贯彻政策和先锋模范、利益协调和多做贡献、政治纪律和政治忠诚、批评和自我批评、群众路线、社会主义新风尚和共产主义道德。我们不仅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还要形成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价值观,要竭尽全力成为公众的模范代表,规范自己的行为,带动他人向共产党看齐。
义务具有绝对性,因为党员加入中国共产党这一政治组织就应该服从服务于人民大众的根本利益,党员应该无条件地履行党的政治义务。而党员权利则具有一定的相对性,它以履行义务为前提,体现为党员拥有的权利以及权利的实现要按照党所面临的具体环境和任务。所以,党员应更加清晰和透彻地认知和理解党员义务权利的基本规定,更好地履行义务,维护党员权利,推动党内民主政治制度建构,增强党的执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