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奋斗着,爱着我们的生活,爱着生活馈赠的一切悲欢,那就是一种实现。生活的充实常在,人人皆可获得。
——题记
我用了四天看完这本长达四百多页的小说,在文章快结束的时候,我真有点不舍。我很想看看有了麦克舍恩,有了新家之后的诺兰一家或是怎样幸福的生活着。当然,他们的日子肯定要比以前好过得多,他们有可能会一跃变成美国的上层阶级,不用担心没有吃的,不用害怕没有钱付房租,没有钱上大学,想来,他们应该会更幸福的。可是,我知道我错了。自始至终,诺兰一家都是幸福的,那幸福来自于太多细微的东西,而那幸福,是不以物质为基础的。
文章中的那棵树,是诺兰家租住的院子里的臭椿树,但是,这臭椿树却有个美丽的英文名字,叫 tree of heaven,即天堂树。这是一种少有的,连水泥地上都能长起来的顽强的树。长在院子里的树,它的叶子像一把把小伞,在太平梯四面卷曲着,环绕着,衬托着。可是那些家庭主妇抱怨树的枝条和她们的晾衣绳缠在一起了,所以,房东就把它砍了。之后,又被人焚烧了。他们希望这树连同树桩一起烧掉,化作一团篝火,可是,它没死,它竟然奇迹般的活下来了。什么似乎都摧毁不了它!而在诺兰家养的那颗叫安妮的树,诺兰一家一直浇水,施肥,却病了,死了。生命有时候是如此的脆弱,生命又是如此的顽强。而弗兰西和尼雷就是那顽强斗争的臭椿树,虽然无人照料,外界又急于摧毁它,可是,在这鲜活的世界里,它依然有自己存在下去的权利,而且可以长得枝繁叶茂。
成长意味着什么?这是我在看小说的时候一直在思考的问题。
对于弗兰西和尼雷来说,成长是查理便宜店那一分钱的糖果,是那用五毛钱就可以把那奖品全部摸完,然后赢得里面的旱冰鞋,棒球手套,布娃娃;成长是那想要却没有的面包,是可以吃到舌头,而不是舌头跟,是弗兰西把不想喝的咖啡倒掉,然后从里面体会到身为富人才有的浪费的快感;成长是对年老的恐惧,是对那些在罗什面包房旁打瞌睡的老人,那些头发又稀又乱,没有牙齿,有着肮脏的脚趾头的老人的厌恶;成长是对大人的好奇,是对性的不解和迷茫,是对未知世界的探索和发现。总之,成长让你在追逐中获得快乐,在得到中品味失去。
成长是残酷的,可是,对所有人都是吗?在书中,我似乎感觉到,弗兰西是幸运的。虽然妈妈没有像爱尼雷那么爱她,可是她也能感受到母亲对她浓浓的爱,而且,爸爸很爱她。虽然她一直都没有朋友,幸好,有书籍为伴。那摆在图书管理员桌子一端的金褐色陶罐,总会有小小的生命在舞动。我还记得在1912年夏天的一个中午,她看到了那里面盛开着红色,黄色,象牙白的金莲花,而这美丽的景象让她的印堂部位都发痛了。她一辈子都不会忘掉。看到这里,我知道,无论何时,弗兰西都不会孤独的,因为她有一双爱美的眼睛,一颗爱美的心灵。长大后,在那个新年的晚上,她和尼雷爬上屋顶,她向布鲁克林望去。她看到的布鲁克林是神秘的,这里不像她去过的任何地方。虽然,她也没有去过很多地方。但是,她知道,纽约和贝永是和这里不一样的。她竟然觉得把布鲁克林神秘,就像梦境一样。我们大多数人对自己熟悉的地方总会有一种厌倦,因为觉得再也没有比自己长大的地方更让人熟悉的了。可是,我们都不觉得故乡是神秘的,那么,弗兰西的神秘感是从哪里来的呢?是热爱。我们都想逃离,我们似乎从来没用神秘的眼光去观察我们的故土,况且,我们对我们所熟知的一切都会很快发生兴趣。我们是有激情的,但是总是一瞬。我们从来没有在生活中学会享受,享受每一分钟我们正在拥有的生命。
成长也意味着选择和背叛。很多人都有一个常识,鱼和熊掌不可得兼,所以,选择变成了一个无法避免的举动。在得到那颗最大的圣诞树和被它砸晕之间,弗兰西和尼雷选择了勇敢的接那颗向他们抛过来的树。在得到巧克力和被认定为穷孩子之间,弗兰西选择了用撒谎来得到那块巧克力。在得到那个精美的布娃娃和承认自己是穷人之间,弗兰西选择了假装成为麦瑞而得到那个布娃娃。我们总会选择,尤其两个选择都会让你痛苦时,抛掉那些世俗,选择自己真正需要的选择,才会不至于让自己后悔。得到布娃娃之后,弗兰西一直为自己的撒谎寝食难安,直到妈妈告诉她,她的受洗名就叫麦瑞时,她才放心的去爱那个布娃娃,仿佛它是活的一般。其实,无论是在课堂还是那次在剧院,几乎所有的孩子都想得到那块巧克力和那个布娃娃,可是,没有一个愿意被别人叫成穷孩子,所以,她们也失去了得到她们的机会。无疑说,弗兰西是聪明的,更是勇敢的。当自己的家庭和爸爸的经历写出来却被老师误认为是污浊的时候,弗兰西的心碎了。当然,从那件事中,她也做了选择,而且,在我看来,因为她的选择,让她的灵魂看起来那么光辉和伟大。与老师说的相反,弗兰西烧掉了那些她以前得A,但现在看来却华而不实的文章,她燃烧掉了人性的丑陋。以下是我从书中摘抄出来的一段弗兰西的思考,仅供我自勉:“她开始意识到,自己的生活,在他人眼中,或许显得很恶心。她也在想,日后长大成人,她会不会以自己的背景为耻?她会不会以自己的亲人为耻?会不会以自己英俊、快乐、善良、善解人意的爸爸为耻?会不会以勇敢、直爽的妈妈为耻?会不会以善良、诚实的尼雷为耻?不!不会的!要是受到了教育,便以自己背景为耻,那么不受教育也罢。”是的,看完这段话,我开始以如此虚荣的我为耻。小说中提到,人们对待自己贫苦的背景通常有两个办法:“一个通过自身艰苦奋斗走出了社会底层的人,通常有两个选择。脱离当初环境后,他可以忘本;他也可以在超出这个环境后,永不忘记自己的出身,对残酷拼搏中不幸落下来的人充满同情,充满理解。人们常说,艰难时代给人的另外一个馈赠,是让人产生悲悯情怀。可是,小说中好多”站在玻璃房里扔石头”的人,明明自己是穷苦出身,却以践踏同类为乐,那个来自于布鲁克林的护士,,本来自己也出身贫寒,却附和着势利眼的医生,侮辱穷人的小孩。可是,弗兰西后来处境改变之后,却不忘回糖果店,给某个幸运的穷孩子一次摸中大奖的机会。人与人之间的选择,果然是如此的不同。而他们之间的区别,也大抵都在这里。
而现实生活中,有选择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了。我们大多数人,对于某些事情,甚至连选择的权利都没有,就像出身,外貌,智力等等。面对命运之神的捉弄,大部分人都对这一结果极度失望,甚至自暴自弃。可是,世上所有的苦难都有它存在的价值,至少,对于弗兰西和尼雷是如此。自从有了麦克舍恩当他们的爸爸,他们都知道他们以后至少在物质上,不会像过去一样缺乏。但他们对这一改变又是如何看待的呢?当他们说劳瑞以后的日子都好过时,同时,他们也觉得劳瑞不会有他们那些快乐了。而此时,他们对劳瑞不是羡慕,而是同情,而这种态度对于大多数人是多么的难以接受啊。
我知道,即使世事如何艰难,那颗来自布鲁克林的树会在它所在的每一寸土地上,落地生根,并且枝繁叶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