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德讲堂系列讲座】之现象学如何使人回到源头

  • 赵翠晓 (国科大记者团)
  • 创建于 2013-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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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现象学?它有什么作用?11月21日下午6点30分,山东大学哲社学院人文社科教授张祥龙作客国科大明德讲堂,在玉泉校区阶二3为同学们做了“现象学如何使人回到源头”的讲座。

张教授首先经同学们介绍了现象学的出现历程。他说现象学是一种关于现象的学问,我们平常接触到的东西多是马克思主义的哲学。事实上,从古希腊开始,亚里士多德和柏拉图就意识到哲学的“范式”,即使得一门学问能够有效进行的结构,从那时起,现象学开始萌芽。但此后的发展一直不快,直到近代西方哲学兴起后,现象学才有了较大的发展。当代西方哲学分为英美哲学和欧洲大陆哲学两个部分,前者是分析哲学,后者则为科学哲学。在科学哲学中,现象学占有重要的地位。

现象学作为当代西方哲学的一个独立的分支,它是怎样看待现象的?张教授着重以20世纪现象学派的创始人胡塞尔的观点为例作了解说。胡塞尔认为所有的现象均为意识现象,即除了物理现象之外还有被感知者的提交,而这种提交是具有意向性的,意向性的对象就是意向相关者。与已实现的相对应的是物理现象,即被感知者。传统的感知理论多为先验主义,而胡塞尔的观点则是:意向对象不是客观实体,意向的作用也不是经验性活动,纯现象应该是抛开以往的理论而纯粹的现象。

在谈到现象学感知事物的方法时,张教授说现象学的方法主要有还原法和直观法两种。还原法是指将事先的预设都除去,即抛开对客体存在的信念,而通过凝神于事物,直观其本质。比如一张桌子,当人们从不同角度来看一张桌子时,所获得的是关于桌子的不同外观,而运用还原法就应该摆脱这种常识性的看法,因为人们不能从外观得到其本质。而直观法就是说抛开以往的理论,直接专注于事物本身。

讲座一直持续了两个小时,在末尾,张教授与同学们就如何对待一些不靠谱的现象、从现象学怎样理解人性本善或是本恶这两种观点、从现象学的角度看宗教信仰对我们有什么意义等问题进行了友好交流。

张祥龙,现为山东大学哲社学院人文社科一级教授,曾任北京大学现象学研究中心主任,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外国哲学研究所”的学术委员,中国现代外国哲学学会理事。研究领域为东西方哲学比较,西方现代哲学(现象学,海德格尔,解释学,维特根斯坦等),西方哲学史,中国哲学,东西方宗教哲学等。

责任编辑:赵翠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