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我喜欢听故事。
我妈说小时候哄我睡觉,大人已经困得拿不起书了,我还睁着圆溜溜的眼睛扯着爸爸的袖子:“然后呢?”小时候的故事里世界上的美好事物都永远待在一起,比如美丽的公主和英俊的王子,当然还有雪白的兔子和温柔的小鹿,苍郁的大森林,华丽的宫殿,深邃得像眼睛一样的湖泊。而故事里的坏家伙们都会死掉,惊恐的喊着“哦,不!”然后摔下悬崖。
长大了,故事开始变复杂了,书里的故事不再都是甜蜜的结局,而小伙伴偷偷咬着耳朵讲的故事,也有了各种各样的情绪,湿答答的雨季和迟来的花季在故事里浸满泪水,幸福像小朵的烟花,一闪一闪,勾着姑娘们参与到各种各样的故事里来。
前段时间《致青春》上映的时候,有个很久没联系的姑娘突然给我留言,她说《致青春》是你的故事,我看电影的就在想,看啊,你就是郑薇。我惊讶,因为我在这部片子里找到的自我定位是朱小北,我笑着跟她解释,我不是当女主角的料,能跑个龙套就很幸运了。她沉默了一会儿说,可是在我心里你就是女主角啊。巧的是,我常常会翻看一个姑娘的微博和空间,咀嚼她的每个句子,她是我从小到大的好友,在我心中是光芒万丈的女主角,活泼、犀利、温柔又勇敢。我得意洋洋的时候她能一盆冷水浇醒我,失意恐慌的时候她抱着电话蹲在宿舍走廊里跟我煲几个小时的电话粥,听着电话那头空荡荡走廊里的回音,小心脏就踏踏实实地落回心里。
你看,我们的故事里的主角往往不是自己,而光芒万丈的也总是别人眼中的我们。不管怎样,能看穿自己所有狼狈和不堪的也只能是镜子面前那个唯一的你,形形色色故事里的虚幻与真实,也只有自己心知肚明。
所以长大的我,习惯了沉默地听故事。
故事里的是是非非,没有流泪、流血的主角来亲自讲述,只有一句神秘的窃窃私语:“哎,听说那谁谁谁……”,就像从花斑豹的身上揪下一撮毛,从维纳斯的脚下捧起一粒沙,从拿破仑的衣橱里翻出一本低俗小说:你以为你听懂了的故事,其实那只是沾染了太多情绪的道听途说。
有一段时间好为人师,喜欢听各路大神讲身边各种狗血的故事,然后冒充知心姐姐端上一碗心灵鸡汤,热气腾腾五味杂陈,哄着哭成泪人似的失恋者趁热喝下,或者和伤痕累累的暗恋者一起品尝。总之,讲了很多自己也做不到的大道理,换来患者们“妙手回春”的鲜红锦旗。然而花团锦簇烈火烹油的热闹之后,却什么都留不住。故事里的人儿和现实中的人儿差别那么巨大,一个有血有肉有情有义,另一个则匆匆丢下一堆乱糟糟的情绪就转身离开。再后来,我就喜欢只看不说,故事嘛,听听就罢了,投入自己的感情在别人的故事里总是那么无谓又可笑。当惯了冲锋陷阵的勇士,也要有一段躺在晃悠悠的藤椅上喝茶的悠闲人生。
终于还是没能成为小时候的自己希望成为的写故事的人。虽然听了很多故事,也可以信手捏造出五彩的故事,可最终还是愿意花时间好好整理自己的故事。我想,我们都只是一个个生活在流光溢彩的故事世界里再平凡不过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