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防震减灾宣传处于两难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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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创建于 2005-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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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3日,在由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主办的中国科学与人文论坛上,中国地震局局长陈建民道出了防震减灾宣传工作的两难境地:“加大宣传容易造成社会公众的恐慌,不宣传又会给我们带来惨痛的代价。”

    陈建民讲了两个“故事”。1994年台湾海峡发生7.3级地震,波及到福建、广东沿海一带。在福建漳州震感很强烈。漳州的一些学校,由于平时重视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学生具备基本的地震知识,地震时没有发生慌乱,老师组织学生很有序的疏散,因此没有造成什么损失。而在距离震中更远的广东某地,也有震感。但由于学生缺乏防震减灾常识,在地震发生时惊慌失措,很多学生拥挤踩踏,甚至跳楼,造成数百人受伤,还死亡3人。

    第二个“故事”发生在上海。1984年,长江口以东海域发生6.2级地震,上海有强烈的震感,据统计有近百人因为恐慌而跳楼。而1996年11月9日,原地再次发生6.1级地震,虽然也有强烈震感,但由于群众防震减灾意识的提高,没有产生恐慌,社会生产和工作秩序没有受到影响。陈建民通过两个“故事”说明防震减灾知识宣传的重要。

    据了解,日本同样属于地震多发国家。2004年10月23日,日本新潟县发生里氏6.8级强烈地震,震源就在城市下方,但只造成40人死亡。这除了跟日本设防水平较高有关外,也跟日本人的防震减灾意识较强有关。由于日本是地球上地震最活跃的地区,日本政府多次修订建筑法规以适应震情,媒体也经常进行大量的防震和减灾宣传。日本还将每年的9月1日定为“防灾日”,8月30日到9月5日为“防灾周”,在此期间举办各种宣传普及活动。

    由此,记者想到,我们中国可否也设立一个类似的“地震宣传日”呢?比如将唐山大地震的日子7月28日定为“防震减灾宣传日”,或将7月28日这一周定为“防震减灾宣传周”。至少每年有一天或一周,我们的各级领导,各家媒体可以“名正言顺”地、大张旗鼓地进行防震减灾的宣传,既可以提高国民的防震减灾意识,也不至于引起百姓的恐慌。国家将积极慎重地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工作,比如正考虑把这方面的工作纳入到教育体系,特别是中小学的教育体系中,入课本,进教室,用一个娃娃影响一个家庭。

    据陈建民介绍,为确保2008年奥运会顺利举办,中国政府及地震部门早已把首都圈地区列为年度地震监测预报的强化监视区。这一地区处于华北范围内,可能有些地震会波及到首都圈15万平方公里的范围。不管有没有危险,我们都会把它当成重中之重。当然,震情的判定,地震预报的发布都要通过专家认真研究,整合详实的资料后,经地震预报评审委员会审定,报政府来发布,任何个人没有这个权力。

    (来源:科技日报2005.12.12 记者李大庆、姜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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