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中介手捧“一本难念的经”

  • 创建于 2006-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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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桌上的请柬扫了一眼,邢晓乐随手扔进了废纸篓。像这样的邀请函他一个月要收到几十封,“我们根本就去不过来,即便是去了,往往也不会有什么收获。”在忙乱的办公室里,邢晓乐告诉《科学时报》记者,他每天都要面对这样一些琐事。 邢晓乐在北京科技大学科技处工作多年了,他的一项主要工作就是负责大学与地方、企业的合作,担负大学技术项目转移的横向联系任务。他说,“现在各地方主办的各种形式的会展、洽谈会非常多,让人眼花缭乱,你分不出精力来应付。地方上的一些洽谈会是为了业绩操办的,所以往往活动现场热热闹闹,真正谈成的交易却凤毛麟角。” 机会成本对于技术转移机构太重要了!科威国际技术转移公司总经理谭鸿鑫在接受《科学时报》记者采访时也表达了这一感受:“如果接到某个洽谈会或者展览会的邀请,我们都是先搞清楚参加者的身份才决定是否去,如果没有真正需要技术的企业参加就是免费也不去。” 在中国,大学、研究院所的科技处,或者从其中脱胎出来的科技中介机构很早就在实践中扮演了一个类似“媒婆”的角色,他们使技术不再停留在高校、科研院所及企业内部,而是成为利润增长的一种“催化剂”。但,无论是邢晓乐们还是谭鸿鑫们都深切感到国情带来的巨大阻力。难有斩获的洽谈会似乎只是这个行业难以触动的坚冰一角。 技术转移机构社会认可度低 人才在各个行业都是不可或缺的要素,但高素质的人才不愿意进入科技中介这个新兴的行业。 做银行高级管理非常让人艳羡,人们认为这类职业属智力投入,所以给出高薪。而技术经营机构虽然被业内人士认为和投资银行的工作性质更接近,很多人却自然地把它们和“婚介”类性质的经营单位归为一类,甚至业内人员也经常自称“媒婆”。国内一些中介性质的机构从业人员鱼龙混杂,口碑往往不太好,科技中介受其拖累,虽然是一个高门槛的行业,属智力型工作,却没能在公众中得到相应的认可。 收入不高是人们不愿意进入这个行业的另外一个原因。国内中介的资金投入捉襟见肘,不能付给从业人员高薪。既给不出相应的薪水,又无法像传统行业那样被社会认可,这导致技术转移机构的人才跳槽率一路增高,这些人的跳槽目标还是传统行业优先。 虽然技术中介很难招到适用的人才,但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仍然认为这个行业的从业人员有潜在的增值空间,“一个把技术转移这行吃透的人,到哪一个行当做都会是一把好手。因为技术转移的合同最难谈,复杂而牵涉范围广。因此,要求人员素质高、能力强”。 对于这样的高标准,科技中介机构只有自己着手培养人才。对于这个行业来说,团队没有现成的,能不能培养和留住一个有专业素养的团队,成为能否在这个新兴的行业站稳脚跟的关键一步。 这位人士分析,“一个技术转移机构想要培养出得力人才,至少有两个条件:一、机构本身能否熬得住。科技经营往往不能立竿见影,中介机构头几年一般都会亏损,资金能否支撑过亏损期格外重要,民营的科技中介因为亏不起头几年而紧急撤退的例子比比皆是。二、社会对这种形式的智力服务的认可度,这是一个更大的难题,因为这需要社会各阶层的意识形态的转变。” 让企业掏钱是个难题 技术转移实际是一个非常个性化的问题,一个技术转移的成功案例和另一个技术转移的失败案例有诸多不同因素。 “做这个'媒婆’工作这么久,我的总结是促使院校与民营企业合作洽谈容易,但真正的交易成功概率就太低了。”邢晓乐说。 技术无法对接是阻隔整个中国科技成果转化的要害问题,比如,一位教授手中的技术说起来是先进技术,而企业也正好需要这方面的更好的技术,或者为产品更新换代。但双方还是无法达成合作,技术还是难以在工厂实施,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至今还是一个令中国科研和企业界都困惑的事。 该业内人士对记者分析,“一个技术项目转移没能最终达成协议,也会源于另一个观念问题:只要政府不对标准有严格的监管,企业就不再考虑为更好的技术多投一分钱,即使这个企业老总对先进技术有冲动,也意识到更新换代是迟早的问题,但是固有因素会主导着这个市场。这就像老牛拉破车,只要它还能移动,并且交通不管制,质量、效率也还在盈利范围内,车和牛就会总在路上。即便来自学院派的技术更有效、更节省,但不会有人主动更新换代。低成本、低效率运作在国内是行得通的。” 另一方面,令邢晓乐对自己的工作进展不太乐观的是,“大学确实不太愿意和民营企业打交道,并不是自恃过高,而是相对来说,我国的一部分民营企业确实在素质方面还有待提高。比如,这个技术企业看中了,开始时说得很好,态度也很积极,一旦拿过来用上了,你再拿着合同跟它要钱那就难了。客气一点儿的拖着你,不客气的干脆就不再搭理你了。” 他的经验是,大学与大型国有企业之间的合作相对会顺畅一些。“所以以前北京科技大学都更倾向与宝山钢铁集团、首都钢铁集团等大型国企进行技术合作。因为至少双方一旦达成协议,都会比较严格地遵守。”邢晓乐说。 技术转移掰不清产权问题 技术转移实际还是一种商业交易活动,既然是商业交易活动就涉及到产权问题,不管这个产权问题以什么样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因为交易本身就是所有权和拥有权的交换。但是多种因素导致在我国来自大学和研究院所的技术产权时常不明确。 在技术转移过程中涉及两个资产:一个是带有公共资产性质的资产,比如公共技术、大学科研成果;另一个就是私营领域的资产。 中关村是我国技术转移链条上最活跃的区域之一,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赵慕兰在今年的一次有关技术经营的论坛上就这个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无论是在美国还是其他发达国家,两种资产的界定非常明确,公有财产和私有财产之间的交换以法律、法规的方式确定下来,这使两者之间的关系变得相对单纯。另外,在国外,私营企业内部也有创新,这就涉及到出资人、老板和技术人员之间的产权关系的界定。因为技术转移和技术人员确实是一体的,也就是说技术转移的效益是和技术人员密切相关的,对此美国创造了股权激励、期权这样一种产权方式,解决了出资人和技术人员之间的产权关系,解决了技术转化、技术变成商品时如何能够提高效率的问题。” 可以看出,在国外,政府投资形成的公有财产和私有财产通过法律形式明确,技术人员和投资人之间通过股权激励、期权的方式化解潜在纠纷。但目前在国内技术转移过程中,产权分割并没有可以依据的条文,无论是研究人员还是大学、科研院所和企业都没有能力单独解决这个问题。赵慕兰认为,“怎么处理好这两者之间的矛盾,需要政府部门深入研究,否则可能只是一纸文件下去,并没有真正解决国内技术项目产权难分的问题。” (来源:科学网 作者:王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