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大教授称三方面原因致博士创新能力不足

  • 钟章队 (中国科学报)
  • 创建于 2013-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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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10年来,我国研究生教育取得了巨大成就,为国家建设输送了大批人才。2012年,全国招收博士研究生6.7万名,硕士研究生51.7万名。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还设立了全国博士生学术论坛、全国博士生学术会议、全国研究生暑期学校、博士生访学等诸多机制项目来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
 
然而,博士生培养过程中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目前培养的博士生还是不能够真正适合国家对人才越来越宽和越来越高的要求。高层次人才需求急迫。与科技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博士生科研和实践能力训练程度普遍不足,科技创新能力较弱。
 
深究原因,主要有三方面。首先,博士生招生困难,存在“一流人才去政府,二流人才去国企,三流人才在高校”的现象,因为校园外的诱惑较大,优秀学生出国或者读完硕士直接就业,不愿意读博从事基础研究;二是博士生培养困难,奖学金低,激励机制不健全,缺乏宽松自由的研究氛围,学生的创新热情不高;三是博士生就业困难,特别是女博士生就业问题更加严重。由于我国企业对基础理论、原始创新重视不够,对博士毕业生的接纳不够,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大多就业于高校和一些科研机构。
 
针对以上三点,我有如下建议:
 
首先要拓宽入口,完善激励机制,从而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从事基础性和原创性研究。改革博士生招生方式,淡化考试方式,扩大直博生数量,直接从本科生中选拔优秀学生,保障博士生的生源质量。目前我国在读博士生年龄一般在22岁到28岁之间,是学生的人生角色发生转变的重要时期,面临成家立业等压力。他们要考虑家庭负担,要解决自立问题。而我国大多数博士生补贴在1200元至1600元之间,与本科生毕业后工作平均月薪3000元至5000元或以上,相差较大。
 
要留住优秀人才,并让优秀人才可以安心、静心、潜心研究,就应大幅提高博士生奖学金或生活费,可以推行提高国家博士生奖学金、学校设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多种形式。另外,根据我国目前的规定,科研项目只允许不到10%的总经费用于博士生劳务费或津贴,这一规定大大限制了博士生待遇的提高,建议提高到50%以上。
 
其次,博士生毕业之后的出路也需要变得畅通起来,要加强顶层设计、创新机制,保障博士生毕业就业渠道畅通。
 
通过多年来与国外著名学府和科研机构的交流合作,我发现,国外高校与企业在人才培养方面的合作非常密切。国外企业非常重视为人才提供实践机会的这一社会责任。因此,国内企业与高校的合作可以再多一些、更密切一些。一方面,企业可以通过这种合作,提前考查和培养符合自己需要的优秀人才;另一方面,博士生参与到企业的科研项目中,可以切实地锻炼自己的创新能力,同时也提升了企业的原始创新能力。就业问题也可以在这一环节得到部分解决。
 
同时,企业也可以设立博士生创新基金项目,博士生可以申报,减轻了企业的基础理论和关键技术研究这方面的投入,形成产学研结合的良好互动。学校应该鼓励学生实习,把学生与社会的对接做好。年轻人是最具有创造力的,如果把他们的能力都释放出来,对于社会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提升。
 
除此之外,国家应该规定对博士毕业生的用人制度,包括最低工资待遇、优先安排方式等。像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企业,应该确保接纳一定比例人数的博士毕业生,特别是北京、上海等大城市一些有能力的大型高新企业。
 
考虑到现实情况,无论是学生个人或者家庭的经济条件有限,还是学生自身的创新力和科研能力不足,对于不能完成学业的博士生,应该允许他们转成硕士毕业生。这也是出口之一的退出机制,不仅博士生需要,本科生、硕士生都应该有。还应该有一个转学机制,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兴趣和情况考虑转专业,或者进行学校间的调整。
 
当入口和出口都畅通后,核心任务便是博士生的培养问题,以及建立和完善创新型的博士生培养模式。博士生创新能力的培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导师队伍、平台建设、学术交流等多方合力才能做好。导师要把握好学生的研究方向,有能力判断学生的研究质量,在培养质量方面把好关。导师同时也应为学生提供好的科研环境,比如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等。现在我国实验室的条件有所改善,但与麻省理工学院等世界一流高校还有很大差距。国家应该在这些方面予以更多的投入和支持,并且充分发挥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的基础研究基地作用。
 
不久前,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说明国家也意识到了研究生培养的问题并着手解决。《意见》包括完善研究生教育财政拨款制度,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建立健全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等规定,以期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两会报告中显示,今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GDP)已达到4%,这个十几年来一直难以攻克的目标终于变成现实。然而,发达国家这一数字是6.9%。《意见》有一个积极的相关规定:“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物价变动情况和财力状况,建立拨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拨款水平。”完成了“4%”这个目标后,教育提速应该如何走,是我们需要继续思考的问题。
 
 
《中国科学报》 (2013-03-21 第7版 理论)
责任编辑:钟章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