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要求高校建立健全决策程序 防少数人专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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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创建于 201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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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直属高校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要求学校建立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凡“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意见指出,进一步推进直属高校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范围为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以及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

    就基本程序,意见要求“三重一大”事项提交集体决策前,应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论证,广泛听取并充分吸收各方面的意见,并且以会议的形式集体研究决策。会议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应符合规定与会人数方能举行,且应坚持一题一议,与会人员要充分讨论,对决策建议应分别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参与决策的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向上级反映,但不得擅自改变或拒绝执行。如遇特殊情况需对决策内容作重大调整,应当重新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

    意见提出了保障“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贯彻落实的几项机制,如建立“三重一大”决策回避制度、公开与查询制度、报告制度和执行决策的督查制度、考核评估制度、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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