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技术转移:在艰难中跋涉

  • 创建于 2006-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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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日下午,电话另一端的王海涛差点拒绝了《科学时报》记者的采访要求。他名下一家从事国际技术转移的公司已将近两年没有成功转移一个项目了,“我正准备年底就关了这家公司,我现在的业务已经转向国际贸易了”。 在记者的再三追问下,王海涛诉说了自己在国际技术转移圈子中拼打两三年的曲折经历。他说,花的成本不少,买的教训却不多,总结下来,是自己在这里“玩不转”了。 观念制约经营 令王海涛至今难以释怀的是一个俄罗斯的污水处理、锅炉除垢项目。国内一家企业非常有意向,事实上,正是这家企业先对项目产生了兴趣,然后找到王海涛,请他的公司担任这项技术的转移中介。于是,作为技术中介公司的总经理,王海涛忙前忙后,不但请专家作了考察,甚至还组织召开了一个关于国内市场的论证会。但是,这个几乎胜券在握的项目却还是付之东流。 “国内市场驾驭不了。”王海涛分析,“观念问题导致目前的国际技术转移方式根本就不是一个中小型中介公司可以独立完成的。” 据王海涛介绍,一个技术项目在真正谈到实质的转移时,尤其是对国外技术,国内企业总是怀有更多的戒心。因此,在这种戒心的左右下,目前的国际技术转移形成了一个颇为怪异的模式。举例来讲,就是中介机构往往不能在给甲乙双方牵上线、搭上桥之后,签完合同即可退出。国内的技术需求企业往往会提出让中介公司参股或垫资,一般参股额度为25%~30%——对于一个中小型中介机构,这确实是一笔不菲的开销。 “这样的条件让我怎么能接受?!所以民营技术中介公司干脆就做不了国际技术转移。”王海涛有些忿忿地说。他也作了一番自我反省:“还是没经验。对企业、企业家的思维和国情没有足够的认识。” 国外同行要粮有粮要人有人 清华大学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在国内同行中很有口碑,有做大做强的迹象。其副主任谭鸿鑫在接受《科学时报》采访时,也谈了这个行业并不乐观的现状。在谭鸿鑫眼里,国外同行活得滋润多了。国外的技术中介公司一般会聘请一些名人。这些人有在知名企业工作的经历,而且还做过较高的职位,因此对所从事的行业非常了解,退休后到技术中介公司继续工作是一个很好的选择。一个比较成功的技术中介机构一般都会聘请几位这样的大顾问。因为特殊的背景,他们不但对产业了如指掌,对该产业的技术发展也有清晰的思路,一般都能在拿到一个技术后就作出较为准确的判断,转移成功率较高。比如,一个从化工产业退休下来的顾问,在看到合适的技术后,非常清楚化工圈内哪个企业需要它,他就会拿着技术去找这个企业——这其中还有一个便捷条件:他能直接和该企业的管理层对话,互相之间也有信任度,这样就省去了许多环节,能够有的放矢。 谭鸿鑫介绍,在国外,还有一种中介,比如欧洲创新驿站,完全是政府支持,因为技术转移能给政府带来巨大利益。对于一个区域来讲,技术转移是提升该区域创新能力的最好办法,尤其是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的一个捷径。因此,很多发达国家非常看重技术转移经营,特别是一些欧洲国家,会给技术转移机构以很大的支持,以欧洲创新驿站计划为例,技术转移机构在启动运营的前4年,政府会提供40%到50%的经费,地方再按一定比例匹配,最终下来,一个中介机构能获得90%的经费支持。经过4年的积累,这个中介机构就可以基本实现正常运转了。 “我们国家的许多技术中介机构虽然也有政府背景,但政府的支持力度并不大。大多没有经费支持,有些技术转移机构也就是被允许打一打国家的牌子。”谭鸿鑫说,“比如,清华大学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就属于国家机构。其属下的科威国际技术转移公司也得到了北京市科委技术转移专项资金的支持,但这项资金到2006年才被提升到30万元,这种支持只能是道义上的。从经济上讲,目前国内的中介机构几乎没有得到大的来自政府的支持。” 由于整个行业没有得到发展,人才流失问题也就非常突出。技术转移本身对人员素质要求就高:懂技术、懂经营,加上国际合作还要外语好,这样的人才在市场上的价格可想而知!技术转移机构往往在给国外公司培养人才! 几时能不纳双重税 谭鸿鑫认为,国内的问题还在于不但没有给予应有的资金匹配和政策优惠,国际技术转移还面临一些不合理的障碍。其中之一就是隐含的双重纳税问题。 国内税法要求国外技术出让方要在中国缴纳所得税,但实际上没有外国公司会跑到中国来纳税,因此,这笔税就转嫁到了中国企业的头上,对企业而言等于被双重征税了。举例来说,一个企业如花30万元购买了一项国外技术,在向国外汇款时,合同上如果签订的是技术转移,就得先交15%的税,即4.5万元,如果不交这笔税,款就汇不出去。但外国公司不会付这笔税,因为它们认为自己没有在中国注册公司,为什么要给中国缴税?这个理由说到哪里都站得住脚,因此,这笔税就得由中方企业自付。一项原本30万元的技术,身价就此提升到34.5万元,对于购买技术的企业,这是相当不公平的。 “有一个办法可以逃避这笔税,就是双方不签技术转移合同,而改签购买设备等合同。因为根据国内税法,设备购置只交关税即可,而且低于15%。”谭鸿鑫说,“但是这其中含有很大的风险。不签技术转移,知识产权就不清晰,日后有可能出现很大的纰漏。为此,没有企业敢省这笔税费,只好吃哑巴亏。” “国内的国际技术引进税收制度是很多年前制定的,那时没有考虑到这种情况。”谭鸿鑫说。“但可喜的是,现在国家正在酝酿一个新的技术转移条例。”他希望,关于纳税问题,政府理应及早提上考虑日程。 (应本人要求王海涛为化名) (来源:科学网 作者:王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