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与丹麦共建“科教中心”
-
齐芳 (光明日报)
-
创建于 2010-04-13
-
1805
本报北京4月12日电 中国科学院常务副院长、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院长白春礼和丹麦科技创新部部长夏洛特·沙赫·麦德森、丹麦高校联盟主席简斯·奥德尔赦德教授今天在京共同签署了《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中国—丹麦科研教育中心合作伙伴协议》(简称《伙伴协议》)和《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雁栖湖园区中国—丹麦科研教育中心建设、维护和运行协议》(简称《建设协议》)。
根据《伙伴协议》,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与8所高校正式建立合作伙伴关系。根据《建设协议》,中丹双方合作建造中丹科教中心大楼,大楼规划面积约为8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研究生院在其雁栖湖园区提供建设用地,丹麦工业基金会捐赠8000万丹麦克朗(约合1亿元人民币)作为大楼的建设资金。
中丹科教中心预计于2013年正式投入运行,招收300名硕士研究生、75名博士研究生和100名研究人员,中、丹各占一半。中丹科教中心每年的运营费用将达到1亿丹麦克朗,由中科院研究生院、8所丹麦大学和丹麦政府共同出资。
中国科学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中丹科教中心由中科院研究生院牵头,联合中科院相关研究所以及国内其他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参与,丹麦8所大学全部参与,将在纳米科学与技术、可再生能源、水和环境、生命科学和生物医学以及创新和福利等领域,进行研究生教育、科技创新、成果转移转化等深入全面的合作。
夏洛特·沙赫·麦德森表示:“近些年来中国正从一个世界工厂发展成为在科研和教育领域世界领先的国家。中国在国际上的地位日益重要。我们必须加强与中国就科研和大学教育方面的合作,这将有益于两国的经济增长和就业。”
责任编辑:齐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