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报:向科研不端行为说“不”

  • 彭科峰 陈晨 (中国科学报)
  • 创建于 2013-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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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公布了近三年来,在科研经费申请、执行和评审过程中发生的科研不端的典型案例,试图通过媒体曝光的形式,给不规矩的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者“照照镜子”。
经费申请中的科研不端行为具体有哪些类型?基金委通过怎样的程序进行调查和处理?未来应对科研不端行为,基金委还有哪些“杀手锏”?近日,《中国科学报》记者对此进行了深入采访。
 
五花八门的“不端”
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主任杨卫介绍,科研不端行为发生的阶段性较为明显,主要集中在基金项目的申请阶段。部分科研人员抵挡不住诱惑,在自身并不具备申请条件的前提下,试图通过弄虚作假的手段,拿到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统计数据显示,这一阶段的不端行为占比高达八成。“总的来说,在经费申请过程中,科研不端行为大致可分为信息弄虚作假、重复发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违反评审规定等几种情况。”
在众多的科研不端者当中,来自湖北某高校的郝汉舟可谓集大成者。仅他一人,就犯下了虚构简历、篡改论文署名、伪造论文等多项不端行为。《中国科学报》记者了解到,2011年,郝汉舟利用虚假的SCI论文做基础,成功申报自然科学基金“外源激素对超富集植物蜈蚣草砷富集调控的研究”,并最终获得资助。在申请材料中,他自称是澳大利亚某大学的访问学者,而且是硕士生导师。次年,他再度使用同样的手段试图行骗,但遭人举报。
接到举报后,基金委监督委员会随即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发现郝汉舟从未到澳大利亚做访问学者,也不是硕士研究生导师。此外,在他的2011、2012年基金申请书中,“研究基础与工作条件”部分所列的已发表论文里,有6篇英文论文的实际署名没有郝汉舟。调查发现,他篡改论文署名,将自己列入论文作者,并捏造了1篇至今尚未发表的论文。
2013年5月29日,基金委监督委员会最终决定,撤销郝汉舟2011年度面上项目,追回已拨经费;取消郝汉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4年;并给予郝汉舟通报批评。
造假者当中,也不乏“李鬼”假冒“李逵”的案例。2011年,在北京某研究所工作的男性科研人员刘志华通过申请,获得年度基金项目“基于序列特征的药用植物丹参等叶绿体全基因组比较研究”。在申请材料中,刘志华(男)在研究背景中列了1篇发表于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刊》的论文,称自己当时在哈佛医学院做访问学者,是该论文的第一作者。
但在资金下发后,基金委监督委员会接到举报,称刘志华(男)有造假行为,盗用了他人发表的论文作为自己的研究成果。接到举报后,基金委监督委员会经过深入调查,发现原来当时哈佛医学院还有一名女科研人员也叫刘志华。正是她在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刊》上发表了论文,而非申请基金项目的男性科研人员刘志华。
2013年7月,基金委决定追回刘志华(男)2011年度申请的基金项目经费,并给予刘志华(男)通报批评、取消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4年的处分。
在科研不端行为中,还有一稿两投的例子。2008年,在获得基金委的项目经费资助后,天津某大学的高鹏、姚素英在某大学学报和《生物工程学报》上发表了两篇题目不完全相同、但内容相近的论文,分别为《基于PGMA磁微球的纳米机械免疫传感器的片上磁分离》和《基于硒化镉量子点磁微球的微悬臂梁式免疫传感器片上磁分离》。
基金委监督委员会在调查过程中发现,高鹏分别是上述两篇论文的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姚素英则是高鹏的博士生导师,两篇论文均标注了基金项目批准号“69876027”。第二篇论文被列入姚素英负责的2008年度相关内容的基金项目申请书(批准号60844004)“近期发表的与本项目有关的论文”中。
同时,基金委监督委员会发现,这两篇论文实验材料完全不同,但是实验结果完全相同,其中一篇论文数据造假。具体来说,第二篇论文大量抄袭了第一篇论文的表述文字,且论文2中所列的两幅图与论文1中两幅图相同。
2012年3月,经过研究,基金委给予高鹏通报批评,取消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5年;撤销姚素英负责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基于硒化镉纳米量子点的悬浮微块阵列免疫芯片分析系统的研究”,追回已拨经费,并给予姚素英通报批评,取消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3年。
在抄袭者行列中,不仅存在项目申请人抄袭他人的现象,还出现了项目评审人抄袭项目申请书的情况。2012年1月,四川某大学教授万昌秀和他人合著的《材料仿生与思维创新》出版问世。但不久后,基金委便接到举报,称该书部分内容抄袭了他人项目申请书的内容。
基金委监督委员会介入调查后发现,《材料仿生与思维创新》一书第189页到191页内容确实抄袭了他人2011年度基金申请书的“项目的立项依据”部分。
原来,万昌秀在2011年度担任该学者的项目评审专家时,发现该学者的申请书某些部分与自己的想法颇有相似重合之处,随即在自己的专著中抄袭了有关内容。基金委监督委员会认为,万昌秀不但有抄袭行为,而且还披露未公开的与评审有关的信息,违反科学基金保密规定。
2013年5月29日,基金委决定:取消万昌秀项目评议、评审专家资格;给予万昌秀通报批评。
“不能否认,在很长的时间内,我们发现并调查学者的科研不端行为,主要来自社会大众的举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主任陈宜瑜告诉记者。
 
项目相似度检查的威力
在敞开大门、接受社会对科研不端行为举报的同时,基金委也加大了主动出击的力度,试图对科研不端行为展开正面宣战。
2010年,基金委启动开发了项目相似度检查系统。在每年的《项目指南》中专门作了特殊说明,提醒广大基金申请者撰写申请书时注意行为规范。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陈越表示,使用项目相似度检查系统,他们已成功发现了数起科研不端案例。过去两年,基金委监督委员会开展了申请书相似性检查工作,对485对高相似度申请书进行了分析研究。
2012年,来自湖南某大学的彭国星与福建某大学的余文琼分别递交了同样题为《基于PSO理论的支持向量机分类方法研究》的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申请书。通过项目相似度检查系统,基金委监督委员会工作人员发现,两份申请书存在高度相似:整体相似度为97.1%,立项依据相似度95.9%,研究内容相似度99.3%,研究方案相似度98.5%,创新点相似度100%。
不同地区的两个申请者,为何申请书如此相似?经过调查,真相终于浮出水面。
基金委监督委员会发现,彭国星与余文琼分别花钱从网上“中介公司”购买申请书,结果买到了同一份申请书。2013年5月,基金委决定取消余文琼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4年,并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彭国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4年,给予通报批评。
此外,2012年,基金委监督委员会通过该系统,发现了来自山东某大学的任升峰抄袭剽窃他人已获资助项目申请书、来自山东某医院的汤靓抄袭剽窃他人已获资助项目申请书的不端行为。
陈越介绍说,经项目相似性检查系统比对,基金委监督委员会发现任升峰2012年度基金申请书与其他人2008年度已获资助项目申请书高度相似。同时,任升峰为证明自己了解该研究领域的前沿,将申请书中10篇参考文献的出版日期编造成近年,同时将原资助项目主持人在美国的研究工作列为自己的研究成果。
在汤靓抄袭剽窃事件中,经项目相似性检查系统比对,基金委监督委员会发现汤靓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Hedgehog通路激活在肝内胆管癌发生发展中的作用》抄袭剽窃他人2010年度已获资助同名项目申请书。随后,基金委决定取消汤靓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3年,并给予其通报批评。
杨卫认为,项目相似度检查系统在制止、防范科研不端行为方面,可以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
 
不端行为日趋隐蔽
“之前发生过有的学者还没获得博士学位,但为了抢时间申请当年的科学基金,在申请书中编造自己博士身份的现象。不过,经过我们的教育,这种现象几乎没有再发生了。”杨卫表示,目前的科研不端行为中,身份、简历造假等表面上很容易识破的行为越来越少,但论文数据造假等难以一眼看穿的不端行为没有减少,或者说有向这方面蔓延的趋势。
“当前科技界的主流应该说还是很好的,有不端行为的科研人员还是极少数。”杨卫向记者出具了这样一份数据:2010年至2013年6月30日,基金委监督委员会共受理投诉举报及建议468件,其中实名举报152件、匿名举报316件,后者占举报总数的67.5%;被受理的468件投诉举报,占同期基金项目申请总数(60.7万)的0.077%。其中,2010年,共收到投诉举报144件,占当年申请总数的0.09%;2011年,共收到投诉举报131件,占当年申请总数的0.12%;2012年,共收到投诉举报142件,占当年申请总数的0.07%;2013年,截至6月30日,共收到投诉举报51件,占申请总数的0.033%。另外,监督委员会审议的案例数为127个,仅占同期申请总数的0.021%。
杨卫据此认为,近年来科研不端行为的发生率比较稳定,不存在继续恶化的趋势。
“随着基金资助力度的增加,由科研不端行为引发的道德风险压力也在不断增加。”陈宜瑜表示,监督委员会对不端行为坚决“零容忍”,对影响恶劣的案例坚决予以通报。自2010年至2013年6月30日,基金委监督委员会共受理投诉举报468件。经监督委员会研究,审议案例127件,已对5个依托单位提出内部通报批评,责成2个依托单位加强管理;对105位当事人分别做出通报批评、内部通报批评、书面警告等处理(其中10人受到通报批评,59人受到内部通报批评);对43个已批准的科学基金项目做出撤销项目的决定;3位被举报“杰青”建议资助项目申请人未获得资助。
基金委此次对外公布科研不端者的信息,得到海内外学者的赞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印第安纳大学医学院冠名终身教授谢经武告诉《中国科学报》记者,他完全赞同基金委的做法,并希望基金委把基金管理细则及违规惩罚标准在网上公布,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甚至可以要求每位获基金资助者及管理者都应阅读细则通过考试(以实例教育如何规范地使用和管理基金)后,再发放基金。
谢经武表示,在公布违规者信息方面,我国可以向国外学习。以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基金为例,一旦申请者造假,相关学校还会根据具体情况再处理,很多情况下造假者会被解聘或自动离职。“NIH的相关部门会公布学术不端人员的名单,很多人进了这名单,就代表着科研事业的终结。”
 
科研诚信须完善顶层设计
“基金委成立近20年来,为促进科研诚信建设进行了不懈的探索和实践。”回顾过去的历史,杨卫表示,基金委始终坚持教育、监督和惩治并重,立足于弘扬科学精神,净化学术和科研环境,不断加强科学基金中的科研诚信建设。
“科研诚信不端,在世界范围内都是很让人头疼的问题。”杨卫举例说,2013年1月《自然》杂志报道了这样一则科研行为不端案例:来自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的史蒂文在2001年11月向NIH提交了5年1600万元资助申请,但并未提及在5个月前已获得研究目标与该申请项目显著相似的1200万美元军方资助。据调查人员估算,过去10年里,有近7000万美元被用于资助已经被资助过的研究。
“源洁流清,本固枝荣。”杨卫表示,放眼未来,基金委将采取多种措施,共同推进中国科研诚信体系建设。
他认为,科研诚信建设是一项关系到科技事业长远健康发展的系统工程,需要在国家层面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加强统筹协调,推进信息共享和部门分工协作。“虽然不同科技部门的资助项目侧重各有不同,但最好各个部门的数据库能连接起来,这样能避免重复资助,对项目申请人也是很好的警示。我们正在研究,把近年来已经结题的基金项目公布在网站上,方便全社会的查询与监督。”
杨卫介绍说,基金委将从6个方面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包括大力营造创新环境、不断完善制度平台、切实推进依法管理、以技术支撑强化教育防范作用、持续保持对科研不端行为的严厉惩治态势、加强科研伦理研究。
在技术支撑方面,杨卫表示,未来基金委将加强对资助管理和成果数据库的有序管理,科学设定访问权限,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即便是我本人,也只能看到申请项目的概况,要想查看详细情况,就得有记录”;在完善科研诚信案例库建设方面,将加强案例示范,适时编辑教育读本,挖掘案例宣传教育功能;在规范项目申请书方面,将做好申请表填写的详细注释,以技术手段实现申请人在申请书下载前学习规范科学研究并签订科研诚信书面承诺,加强对申请者的学术规范引导。此外,还将进一步完善文本相似度检查系统,加快建立申请者、评审者及依托单位的信誉档案。
杨卫还强调,希望社会各界一起推进科研诚信建设,遏制科研不端行为,为繁荣基础研究、建设科学强国、实现“中国梦”而不懈努力。
《中国科学报》 (2013-08-09 第1版 要闻)
责任编辑:彭科峰 陈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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