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伯聪:工程活动不能缺失伦理维度

  • 李伯聪 (科学时报)
  • 创建于 2011-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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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伯聪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人文学院教授,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学术工作委员会主任。主要著作有《人工论提纲》(1988年)、《高科技时代的符号世界》(1999年)、《工程哲学引论》(2002年)等。
 
1999年1月4日,重庆綦江县虹桥整体垮塌,造成40人死亡。这是“豆腐渣工程”成为中国热门词汇的开始。此外,拖欠农民工工资、工程事故频发等问题,也在媒体被揭露后仍屡屡发生。有专家认为,这些问题从“直接表现”看,往往被归为经济问题、技术问题或管理问题。实际上,所有这些问题的背后都存在着“内在的”伦理问题。
 
阿马蒂亚·森是199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获得者。他曾尖锐地批评现代经济学与伦理学的分离,以“结合经济学和哲学的工具,在重大经济学问题的讨论中重建了伦理层面”而闻名学术界。然而,在《伦理学与经济学》这本名著中,他却是这样理解和定义工程学方法的:“工程学方法的特点是,只关心最基本的逻辑问题,而不关心人类的最终目的是什么,以及什么东西能够培养‘人的美德’或者‘一个人应该怎样活着’等这类问题。”更糟糕的是,阿马蒂亚·森的这个观点已经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在中国的工程界和学术界,目前认真关注工程伦理学问题的学者还很少。而在中国伦理学界的“盛装晚会”上,工程伦理学也还只是一个“灰姑娘”。
 
没有与伦理无关的工程
 
工程活动是现代社会存在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它不但涉及人与自然的关系,而且必然涉及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因此内在地存在着许多深刻、重要的伦理问题。可是,许多人常常忽视了工程的伦理维度,造成工程活动中的伦理缺位。另一方面,伦理学界的一些人也常常忘记工程活动也是伦理学研究的对象,造成伦理学领域中对工程的遗忘。
 
工程活动是许多要素的集成性活动。虽然工程活动的第一本性不是伦理活动,但任何工程活动中都必然蕴涵着一定的伦理目标、伦理关系和伦理问题。世界上不可能存在与伦理无关的工程。社会必须深刻关注工程的伦理维度,如果丢失或轻视这个维度,就会出现危害社会的不道德的工程。
 
有人说:“过去,工程伦理学主要关心是否把工作做好了,而今天是考虑我们是否做了好的工作。”什么叫做“好的工作(工程)”呢?这实在是一个难以给出“好的回答”的问题。但我们可以肯定地说:凡是不符合伦理原则或伦理规范的工程都不是“好的工程”。
 
对于工程伦理学来说,关于工程活动中伦理维度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应该如何认识伦理维度和其他维度的相互关系的问题是一个焦点性的问题。
 
在认识伦理维度在工程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的问题时,一方面,必须承认确实存在着相对独立的伦理维度的问题,因此绝不能消解或取消伦理这个“独立的维度”;另一方面,又要承认,在工程活动中,纯粹的伦理问题一般来说是不存在的,伦理问题常常和其他问题密切结合在一起。在研究和分析工程伦理问题时,我们必须把伦理分析和其他维度的分析结合起来,否则,对工程中伦理问题的分析就难免要陷于“浪漫主义”的幻想或“空中楼阁”式的空谈。
 
合理协调不同维度
 
在工程活动中,伦理维度和经济、技术、环境等维度相互渗透、相互纠缠。美国学者马丁认为,学习工程伦理学的首要目的就是要培养和提高道德意识,也就是应该能熟练地识别出工程中的道德问题。
 
在研究工程活动不同维度的关系时,我们不但应该注意不同维度之间相互渗透的问题,而且应该注意不同维度之间的矛盾、冲突、排序和协调的问题。
 
从事实和现实角度看,在工程活动中,伦理维度的标准和要求与其他维度——例如经济维度、技术维度、环境维度——的标准和要求经常发生矛盾冲突。面对这些矛盾冲突关系,在必须进行决策时,应该如何对不同的标准和要求进行排序和权衡协调的问题就凸显出来了。
 
在20世纪80年代,我国确立了经济建设中“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容易看出,这个方针中的“优先”和“兼顾”就是一种对于排序问题和权衡协调问题的认识、阐述和处理。
 
之所以提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个原则,一方面,有其具体的时代背景和原因(在“文化大革命”中,我国的国民经济已经走到崩溃的边缘);另一方面,又有其一般性的理论原因和根据(根据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是经济力量而不是伦理原因)。
 
必须肯定,这个排序原则和权衡协调原则对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起飞起到了重要的推进作用。可是,在经济发展的进程中,人们也看到了愈来愈多的败德现象,例如贪污受贿、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煤矿安全事故频发、施工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等等。有鉴于此,有人对“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排序原则提出严厉批评,甚至有人提出应该把“经济维度优先”的排序改变为“公平优先”的新排序。本文无意具体议论这个问题,只想强调指出,在“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个排序原则中,“兼顾公平”的含义和要求绝不是“不顾公平”或“不要公平”。我认为,在当前的具体形势和条件下,我们确实应该更加强调必须真正落实“兼顾公平”这个方面的要求,必须坚决、毫不妥协地同那些“不顾公平”或“不要公平”的思想和现象进行斗争。也许我们还可以、或者说应该努力寻找一个比“兼顾公平”更好的“表达”或“提法”,但这并不意味着需要和应该在“排序问题”上把“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修改为“平等优先、兼顾效率”的原则,更不能有意无意或下意识地回到那种“不患寡而患不均”的意识形态中。
 
中国工程伦理学亟待起飞
 
工程伦理学滥觞于20世纪60年代,经过数十年的探索、积累和发展,有西方学者认为目前的工程伦理学已经进入起飞时期。与美国工程伦理学发展的繁荣现状相比,中国工程伦理学的研究和发展明显滞后,这种状况与我国工程建设发展的迫切需要和目前中国堪称世界第一工程大国的状况极不相称。现实生活的迫切需要和理论发展的内在逻辑都在呼唤中国工程伦理学奋起直追、迅速发展。我们希望工程伦理学在中国也能迅速起飞。
 
中国学者在研究工程伦理学时,一方面,必须学习和借鉴西方学者在这个领域中的成果;另一方面,也必须看到许多西方学者在这个领域的研究中存在着严重的盲点和局限性。
 
西方学者研究工程伦理学问题时,常常从研究工程师的职业伦理问题开始,有人甚至直接把工程伦理学解释为“职业工程师伦理学”。无论从学术史还是从理论逻辑上看,对工程师职业伦理问题的研究都成为从传统伦理学走向工程伦理学的桥梁。我们必须承认和肯定:工程师职业伦理问题的研究不但在开拓工程伦理学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后还势必继续在整个工程伦理学研究中占据一个非常重要的位置。可是,在另一方面,我们又必须认识到工程伦理学的研究范围要比工程师职业伦理学大得多。
 
在工程活动中,决策是一个关键环节。可以肯定,不存在不包括伦理要素或伦理成分的决策。因此,对决策的伦理学研究——包括对伦理因素在决策中的作用和对决策的伦理评价等——势必要成为工程伦理学研究的一个重要内容。
 
西方伦理学研究的一个重大进展是提出了责任伦理问题。所谓责任不但包括事后责任和追究性责任,它更包括事前责任和决策责任。如果离开决策谈责任,那就在所难免地要把责任封闭在事后责任和追究性责任的藩篱之内。所以,我们必须把对责任伦理的研究和决策伦理研究结合起来,把决策伦理当做责任伦理研究的重中之重。
 
 
 
责任编辑:李伯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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