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节之际,陈宜瑜先生代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向全国广大女性科研人员致以节日的问候!作为国家支持基础研究的主渠道之一,科学基金始终高度重视女性科研人员培养工作,积极探索扶持女性科研人员的有效机制,努力营造有利于女性科研人员成长的良好环境,激励和引导广大女性科研人员在创新型国家建设中建功立业。
充分认识支持和培养女性科研人员的重要意义
支持女性科研人员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必然要求。人类社会的发展进步为女性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活动提供了广阔舞台,男女平等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尺度。联合国大会1979年通过的《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的公约》指出:“国家充分和完整的发展、世界的福利以及和平的事业需要妇女与男子平等地、最大程度地参与所有领域。”
许多发达国家都实施了旨在促进女性科研人员发展的专门性政策或资助计划,如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的“增进女性发展和参与科学与工程学术生涯”资助计划,加拿大自然科学与工程研究理事会设立的“科学与工程资助计划中的女性领导者”项目,日本学术振兴会的“生育后女性回归实验室”资助计划,等等。欧盟近年提出,将各国科学基金组织评议专家中的女性比例提高到40%,以便让更多女性了解科学前沿和科学基金组织的相关政策,促进女性高层次人才的发展。
支持女性科研人员是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必然要求。男女平等作为我国的基本国策,是江泽民同志在1995年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开幕式明确提出的。胡锦涛总书记在2003年中国妇女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也要求全党全社会坚决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2005年8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决定》以法律形式明确了“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充分发挥女性科技工作者的作用,就是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在科技工作中的具体要求和生动体现。
支持女性科研人员是推动国家科技进步的必然要求。近年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日益普及、对女性人才开发力度的加大,越来越多的女性接受了高层次专业技术教育,进入科学技术殿堂。据教育部门统计,2009年我国本专科的女大学生占大学生总数的比例已经达到50.48%,女硕士生比例已达49.63%,女博士生比例也已达34.86%。另据全国科学技术协会统计,截至2009年底,我国女性科技人力资源数量已超过2000万人,占国家科技人力资源总量的37%。女性科研人员已成为我国人才强国战略重要的组成部分,引导好、保护好和发挥好女性科研人员的作用,对于推动国家科技进步、加快创新型国家建设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科学基金在培养女性科研人员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成立25年来,在促进女性科研人员成长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已成为我国发现和培养女性科研人员,特别是高层次女性科研人员的摇篮。
在科研实践中促进女性科研人员成长。据不完全统计,1986~2010年度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科学基金资助的女性科研人员共计超过2万人次。1986年获得科学基金资助的女性科研人员项目负责人仅为512人次,2010年达到6000多人,增长了10倍多。在受资助的女性科研人员中,有一半以上年龄在35岁以下,这充分说明了科学基金在培养女性科研人员成长方面的重要作用。
在基金评审中重视发挥女性科研人员作用。科学基金积极将女性科研人员吸纳到科学基金项目评议人,特别是评审组专家的队伍中来。2010年参与科学基金项目通讯评议的女性科学家已超过5800人,占评议专家总数约17%,而1986年参与科学基金项目通讯评议的女性科研人员还不足千人。在2010年组建的第13届学科评审组中,女性科学家为141人,所占比例创历史新高,达9.2%,而1986年学科评审组中女性科研人员只有23人,所占比例仅为4.7%。
在政策导向上扶持女性科研人员成长。2010年,我们首次在项目评审工作意见中明确提出“在各类项目评审中,注意把握在同等条件下女性科研人员优先的资助政策”。这一政策的实施赢得了广大评审专家的理解和支持,从而使2010年批准的各类项目中,女性科研人员受资助项目数以及资助率均得到增长。例如,年龄在35岁以下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资助者中,女性由2009年的1991人增加到2010年的2723人,增长36.77%;面上项目女性获资助者从2009年的2280人增加到2010年的3002人,增幅达31.67%。
特别值得指出的是,在目标定位为培养高层科研人员的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中,女性科研人员获资助者人数和资助率都有明显提高,2010年女性科研人员达到32人,而此前女性的年获资助者人数从来不足20人;女性资助率达到13.62%,比男性还高出3个百分点,改变了长期低于男性0.5%~3.9%的局面。
不断完善促进女性科研人员成长发展的良好环境
由于性别分工的不同,女性集参与社会和呵护家庭、养育后代双重角色于一身,这在客观上给女性科技工作者投身科学研究、发挥创造才能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加之历史传统和经济社会等原因,我国促进女性科研人员成长与发展依然任重而道远,特别是高层次女性科学家培养状况与女性科学家总体队伍规模都和国家需求还不相适应。基金委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发达国家科学基金组织的做法,在继续实施“同等条件下女性科研人员优先”政策的同时,充分尊重性别差异的客观实际,积极适应女性科学家的成长发展需求,“十二五”期间还将采取以下措施,以体现党和政府对女性科研人员的人文关怀,促进我国女性科研人员健康成长发展。
一是放宽女性申请青年科学基金年龄到40岁。由于特殊生理条件,女性科研人员在青年时期往往承担着生儿育女和从事科研的双重责任,而我们的青年基金项目要求申请人年龄在35岁以下,在一定程度上对女性科研人员有不利影响。为了让女性科研人员既能安心完成生育任务,又不影响未来科研事业发展,我们研究决定,从2011年开始,将女性申请青年科学基金的年龄界限从原先的不满35岁放宽到不满40岁。
二是进一步明确女性可以因生育而延长在研项目结题时间的政策。在过去的实践中,我们对女性科研人员因生育而提出延长结题时间的要求都予以批准,但没有在相关管理政策中予以明示。今后,我们将通过项目指南等文件加大宣传力度,明确宣示女性项目负责人可以因孕期和哺乳期而延长在研项目结题时间的政策,一方面切实保障女性科研人员在生育中应当享有的权利,另一方面也可以消除她们在申请项目时的顾虑。
三是逐步增加专家评审组中的女性成员人数。女性科研人员参与项目评议是开展学术交流的重要方式,也是培养高层次战略科学家的重要途径之一。尽管在不同学科领域女性科研人员的分布很不均衡,但我们将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逐步提高各专家评审组中女性成员的比例,不断扩大女性科研人员参与资助决策的覆盖面,充分发挥女性科学家在科学基金资助管理中的作用。
“赤橙黄绿青蓝紫,谁持彩练当空舞?”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关键时期,在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推动建设创新型国家过程中,为女性科研人员成长成才提供了更多机遇和更大空间。我们要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改进工作机制,切实营造良好环境,大力培养和支持女性科研人员,使她们为推进国家现代化建设、促进社会进步和民族振兴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