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08年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研讨会在京召开

  • 刘玲 (学位办公室)
  • 创建于 2008-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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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7日,中科院研究生院2008年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研讨会在玉泉路园区召开。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学习贯彻第六届全国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并落实工程领域学位标准;讨论并交流专业学位信息管理系统一体化建设、导师聘任办法、工作中创新举措及存在问题。
 
来自中科院金属所、沈阳计算所、中科院计算所苏州分部及研究生院计算与通信工程学院、工程教育学院、管理学院、广州教学点等专业学位培养点的负责人、教师代表和相关管理人员,以及受邀的中科院计算所研究生部代表、研究生院相关学院负责人等4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控制工程领域研究生培养协作组组长、西北工业大学潘泉教授应邀到会作专题报告。会议分别由研究生院副院长王颖教授和学位办石山梅副主任主持。
 
王颖副院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我院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经过几年来的努力与实践所取得的成绩。她说,和其他兄弟院校相比,我院的专业学位教育虽然起步晚,但起点高,在与企业合作、课程设置、教学效果等方面均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可。王颖副院长还强调,专业学位教育改革是国务院学位办和教育部近来所做的研究生教育四项改革内容之一,国家将进一步发展专业学位教育,扩大工程硕士在工科类硕士中的比例。面对这一改革态势,王颖副院长要求各专业学位培养点的管理干部和教师应在思想、制度等方面做好充分准备,为我院专业学位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和品牌建设做出应有努力,为国家培养更多更好的高层次、复合型创新人才做出贡献。
 
潘泉教授作了“我国工程硕士学位标准制定与实施”的专题报告。重点介绍了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标准制订的背景、主要依据、指导思想及原则、主要流程及建议框架。作为我国工程硕士学位标准制定工作的参与人之一,潘教授强调,工程硕士学位标准是衡量工程硕士学位水平的基本标尺,是工程硕士培养质量评估的重要依据,是开展工程硕士教育与职业资格认证相联系的基础;学位标准对学位授予单位具有指导性,对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具有引导性,对社会、企业和用人单位具有参考性,对国际同类学位具有可比性。工程硕士学位标准的实施,将弥补各培养单位之间的差异,使我国工程硕士得到社会和各培养单位的基本认同,在与国际工程教育交流中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建立我国工程教育的国际形象和影响。
 
我院计算与通信工程学院副院长姚郑教授代表研究生院重点介绍了五个工程领域学位标准实施以来,我院针对控制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等相关领域所开展的一系列工作。特别介绍了调整培养方案、优化课程设置、提升教学效果、加强学位论文过程管理与导师聘任等相关工作的创新举措与实践。姚教授认为,我国工程硕士学位标准对工程硕士的培养目标、培养方式定位更加准确,要求更加明确,从而对各工程硕士培养单位的培养质量和培养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标准的实施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
 
与会代表在听取专家报告后,围绕学位标准的制定与实施、专业学位信息管理系统一体化建设、导师聘任办法、工作中创新举措及存在问题等方面展开了充分而热烈的讨论,并就今后如何进一步办好专业学位教育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本次研讨会,与会代表通过倾听专家报告、工作经验交流,进一步加深了对专业学位教育的认识,开拓了视野,明确了今后的工作目标,更加坚定了办好我院专业学位教育的信心和决心。
 
我院专业学位教育工作年度研讨会制度自2004年开始建立,到今年已连续举办了五次。年度研讨会制度的建立,为我院专业学位教育工作者搭建了沟通、交流与学习的平台,促进了我院专业学位教育的发展和培养质量的提高。据统计,目前我院专业学位在学人数已超过2600人,其中工程硕士在学人数已超过2100人。
 
 
目前,我国控制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材料工程、化学工程和工业工程等五个工程领域学位标准已制定完毕并于今年春季开始实施,其余36个工程领域的学位标准制定工作正在陆续进行之中。工程硕士学位标准的制定与实施工作首开各类学位标准制定与实施工作之先河,走在了各类专业学位标准制定工作之先,也走在了科学学位标准制定工作之先(研究生院学位办 专业学位教育管理中心 刘玲)
 
 
责任编辑:刘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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