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第三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召开

  • 李春楠 (学位办公室)
  • 创建于 201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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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甬祥主持会议
会场
2010年7月10日上午,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第三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在北京玉泉路园区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科学院院长、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第三届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路甬祥院士主持会议。
 
会议首先听取了研究生院副院长兼学位办主任王颖教授关于研究生院学位授予、优秀博士论文评审、学科建设等相关工作的汇报;审核了拟授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人员名单,共审议通过了110个培养单位的3433名博士学位申请人和3178名硕士学位申请人的学位申请;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中国科学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41篇初选名单,中国科学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奖论文100篇;审议通过了研究生院申请增列的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1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14个;审议通过了《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条例》;讨论确定了有关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相关事宜;明确了牵头单位与参与单位获得新增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点的基本原则。
 
随后,路甬祥发表了重要讲话。他结合我院学位与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实际,从优化结构与保证质量、加强学科建设、完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审与遴选机制、规范管理工作等方面,对我院的研究生培养与学位授予工作提出新的希望和要求。
 
路甬祥指出,研究生院各级学位评定委员会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贯彻好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保证研究生质量、优化研究生培养结构、完善研究生培养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同时,要弘扬中国科学院在培养研究生方面已经形成的优良传统,并且要与时俱进,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与学位授予质量。
 
路甬祥强调,研究生院申请增列新的学科授权点有利于优化我院的培养结构,因此,要认真做好自行审核新增一级学科授权点与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申报与评审工作。增列新的学科授权点不要盲目追求数量的增加,更要重视合理的结构分布。特别是对于增列专业学位授权点,既要把握好国家鼓励发展专业学位的良好机遇,更要把好质量关,不要过于追求速度而忽略了基础条件的建设。希望研究生院进一步研究,对专业学位的培养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指导培养单位完善专业学位的培养制度。
 
路甬祥最后指出,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选应该是科学院科学研究与研究生培养工作自然进步的结果,不能刻意追求优秀博士论文的数量。研究生院要根据几年来优秀博士论文评审工作的经验与客观实际,对评审标准、评审程序做出必要的研究和调整。优秀博士论文评审工作主要依据论文的基本质量与科学价值,还要适当注意学科之间的差异性。同时,教育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要进一步规范管理工作。
 
研究生院第三届学位评定委员会副主席王恩哥院士、黄荣辉院士、陈晓亚院士、李国杰院士及本届学位委员会委员共24人参加了会议。
 
 
责任编辑:李春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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