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生活,维权先行——支教社法律维权进社区

  • 徐志双,刘智科 (研究生记者团)
  • 创建于 2012-03-11
  • 432
一位大叔就房东毁约一事向志愿者求助
一位阿姨向志愿者诉说办理理财业务遇到的困扰
    
【新闻网讯 记者徐志双 刘智科】为响应学雷锋活动的号召,适逢国际消费者权益日,3月11日上午,科苑支教社携手北京大学法律系来到田村,开展法律宣传活动。法律顾问小组由华南植物园的蔡添高同学和北大法律系的两位研究生魏亭玮和王月蝉组成。
 
上午十点,支教社志愿者张挂横幅,摆出桌椅,张贴宣传彩页,引来行人咨询。一位大叔一个月前租用了一个店面,月租1800元,预交三个月租金,共5400元。但一个月后,房东要求每月涨700元租金,即大叔需另外支付1400元。大叔认为自己与房东有约定在先,租金收据为证,不愿意多交费。法律小组的同学告诉大叔,他当初应该与房东签署合同,而这张收据不能说明他们之间的协定,不具备法律效力,接着又给他细细分析了情况,并告诉他一些可能的解决办法。
 
活动中,陆续有人过来向志愿者们寻求帮助。有受工伤未得到索赔的,有苦干十年被无故辞退的,有办理银行的理财业务遇到状况的,还有找工作交付押金后,雇主人间蒸发的……他们对同学们的解答表示很满意。
 
此次活动的负责人,南海海洋研究所的龚理总结说,“此次支教社组织的法律维权进社区活动,为那里的农民工朋友送去了法律武器。这是一种责任,也是一种担当,表现出了我们研究生应有的时代风貌及精神品质。美中不足的是,由于活动前期,宣传力度不够,导致很多农民工朋友未能参与到我们的活动中来。我们会继续努力,想其所想,为农民工朋友们多做一些实事,解决具体的问题,让他们感到,虽在异乡但并不孤单。”
 
活动还得到了田村半壁店第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认可和支持。不少住户记下了法律小组的号码,说遇到法律方面的困难时要向他求助,并希望多开展这样的活动。
责任编辑:徐志双,刘智科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