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时评】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

  • 唐鑫 (研究生记者团)
  • 创建于 2011-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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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网讯 记者唐鑫】3月15日,晚八点半左右,笔者偶遇了以下一幕:同学甲、乙、丙三人在一公寓门口,跟宿舍管理员发生争执,笔者参与了这次围观,事情经过是这样的:同学甲回宿舍,楼管阿姨认为面生,疑其并非一公寓学生,故需要其刷校园卡确认身份,不巧的是,甲同学没有随手带卡,遂叫同学上楼取卡。故事发生至此,本来可以有个很好的结局,负责的阿姨为了宿舍的安全核查学生身份,遵守纪律的学生也愿意配合核查,管理者与被管理者都愿意互相恪守自己的职责,两者皆欢。但在接下来的故事情节里,却发生了些许不快,阿姨怀疑甲同学想借别人的卡混入宿舍,在不核对甲同学的身份的情况下,强行扣下其学生卡,并命令甲同学离开一公寓。甲据理争辩,最后审查身份,发现甲同学确实是一公寓学生。同时,甲同学觉得自己受了委屈,誓要讨个说法,并声言得不到阿姨合理的解释,他将诉诸学生处。笔者理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并且向楼管阿姨确认了事情就如上文所述,最后在笔者的调停下,阿姨首先向甲同学道歉,然后甲同学觉得过意不去,也给阿姨道了歉。结局皆大欢喜。
 
楼管阿姨给自己的定位应该是服务者而不是管理者,在甲同学没有明确的危害一公寓安全的动机与行为时,楼管阿姨不能也不该扣下甲同学的卡,并命令其离开一公寓。这很显然侵犯了甲同学自由出入宿舍的权利。在中国,但凡有点权力的人,从政客官员到管理员,明明拿着纳税人的钱,应该给纳税人提供服务与允许范围内的便利,然而相反,以管理者自居,动不动就用粗暴的行为侵犯纳税人的权利。甲同学具有很强的维权意识,面对自己权利被侵犯时,没有选择所谓的体谅阿姨工作就此罢休,而是毫不犹豫地捍卫自己的权力,这样的行为值得称赞与学习,特别是在维权意识尚未渗透到公民思想中时,这样的行为更难能可贵。甲同学想要得到仅是阿姨的道歉,希望她下次在履行自己职责的时候不要忘记前车之鉴,这样也无形地防范了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防范了其他同学的权利再次被粗暴地践踏,笔者以及一公寓的其他同学都应该对甲同学表达谢意。
 
在公权力没有得到有效限制的今天,无限扩张的公权力很容易就会侵犯私权利。而赵连海、高晟智等前辈却能够勇敢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万死不怯,为国家法治建设树立了典范,唯有这样才能推动社会向公平、公正、法制的方向发展。人民总是喜欢一味地谅解公权力所犯的错误,放纵公权力恣意妄为,却忽视了拿起武器捍卫属于自己的那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今天又是一年一度的消费者日,消费者日不是一个作秀的节日,它是在踏踏实实的宣传我们要有维权意识,更要有维权行动。
 
 
 
责任编辑:唐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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