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高校做好新生入学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等常规性工作,及时发现并处理冒名顶替、高考移民、弄虚作假及体制外违规招生、中介欺诈等行为,并要求让学生本人参与学籍信息核实,及早发现学籍注册问题。
教育部要求,按照高校招生工作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严格复查新生入学资格。通过审核比对新生录取名册、电子档案、像片、身份证件等材料,及时发现并处理冒名顶替、高考移民、弄虚作假及体制外违规招生、中介欺诈等行为;严禁租借学校教室、设备等给校内外人员作为办学场地;严禁将未经省级招生部门审核录取的学生留在学校学习,杜绝任何学籍学历遗留隐患。
通知称,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是加强高校学生管理,保证高等教育质量,维护学生权益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完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的需要。高校要严格按照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备案的新生名册和报到入学的学生名单,及时上网进行学籍电子注册,按时提供新生学籍查询服务;要加大重姓名重身份证号学生复核力度,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严防冒名顶替学生入学;进一步加强对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新生前置学历复核,未通过的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
据介绍,自2011年起,本科及研究生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完成时间为9月底,高职高专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完成时间为10月底,届时开放学生学籍信息网上个人查询。
通知要求,高等学校在各年级学生入校注册时,协调校内相关部门,在网上按时、准确、完整地标注在校生学年注册信息。为高校学生管理状况的统计、分析、决策及毕业学生学历证书即时电子注册筑牢基础。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工作在每年的10月底完成。
通知强调,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学籍电子注册和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工作,加强工作领导,落实职能部门和专人职责,对弄虚作假、将违规招收的学生留在学校等造成的不良后果,要承担责任。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指导、检查和监督职能,认真落实招生和学籍管理规定。各高等学校要加强校内招生、教务、学生、纪检监察和院系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严密程序,严格把关,确保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及时有序地完成。
2007年,教育部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6所直属师范大学重启师范生免费教育。今年秋天,首届10597名免费师范生走出校园,陆续走上三尺讲台。
作为第一批“吃螃蟹”的人,首届免费师范生既享受了国家的教育“免费大餐”,也遭遇了身为探路者的风险与困惑。他们的就业状况如何?是否如约回到生源所在地任教?各方如何看待这批优质教师资源?他们,能否解基层师资之渴?
近日,本报记者赴河北、山西、内蒙古、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广东、海南、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17个省区进行了调查。
“在县城任教已是我的底线”
任教农村学校的仅占受调查总数的4.1%
根据2010年制定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免费师范毕业生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学校任教,鼓励到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任教。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免费师范毕业生,由当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安排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两年。
今年9月,教育部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10597名首批免费师范生全部到中小学任教,90%以上在中西部的中小学任教,39%到了县镇及以下的中小学任教。
截至9月27日,记者从河北、山西、内蒙古等17个省区的教育部门采集到了首批当地生源免费师范生的就业数据。据不完全统计:在17个省区的4821名免费师范生中,就业率超过九成,其中,有41名毕业生违约,约占这些省份首批免费师范生总数的0.9%。另有266人出现了跨省就业、休学、无法正常毕业等情况。
与高就业率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免费师范生中,下基层就业的意愿并不强烈,到农村学校任教的比例非常低。
本报于今年2月进行的网络调查显示:在181名受调查的首届免费师范生中,63.5%的受调查者来自农村,89.2%的受调查者家庭月收入不足4000元;6.6%的人选择了“北上广深”作为意向就业地点,58.0%的人选择了“省会级城市”,没有人选择“农村”作为意向工作地点。
实际就业情况也印证了半年多前的调查结果。
据不完全统计,除了青海仍然有85名毕业生的任职学校层级尚待确认之外,在17个省区4821名免费师范生中,留在省会城市及地级城市任教的毕业生超过2500名,占比超过51.9%。
因统计口径不一致,浙江无法明确在农村学校任教的具体人数。在其余的16个省区中,陕西、江苏、云南、安徽、江西和河北分别有133名、36名、18名、8名、2名和2名毕业生在农村学校任教,仅占16个省区首批免费师范生总数的4.1%;在福建、山西、甘肃、贵州、青海、海南、山东、宁夏、内蒙古和广东10省区,无一名免费师范毕业生站上农村学校的讲台。“在县城任教已经是我的底线”,一名免费师范生明确表示。
“中国MBA(工商管理硕士)师资开发及办学能力建设计划”一期项目总结及二期项目启动大会29日在北京举行,共有22所学校参加这一项目。
20年来,中国MBA教育培养毕业生33.3万人,其中15万人获得MBA学位。
据了解,“中国MBA师资开发及办学能力建设计划”主要涵盖院长办学能力和领导力培训,MBA师资培训,东部院校院长、教师、管理人员到西部院校访问交流,以及MBA项目职员培训等内容。
记者从中国MBA教育指导委员会获悉,1991年中国的9所高校开始试办MBA教育,当时招收学生不足100人;截至目前,中国已有233所高校进行MBA教育,每年共招生约5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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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8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召开了2012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会议。会上,公布了今后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总体设想和2012年的选派计划。留学基金委负责人就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一、请介绍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基本情况。
答: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是我国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始终坚持为国家发展战略服务的宗旨,以国家发展战略、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对人才的需求为导向,以培养一批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为目标,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自1996年留学基金委成立以来,国家公派留学的选派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专家评审、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选派和管理办法,建立了涵盖各专业领域达3,200人的评审专家库,保证了选派质量;选派规模从1996年的2,044人增至2010年的13,036人;15年间共选拔91,560人;目前仍在外学习的留学人员23,700多人;按期回国率平均为98.23%。国家公派留学成为国家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及国家急需各类专业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拓展了我国与世界各国教育、科技、文化和经贸等领域的合作与交流。
二、2012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将有哪些新变化?
答:2012年,围绕《教育规划纲要》的贯彻落实,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新的举措主要有:
1.扩大选派规模,从2011年的13,000人计划扩大到2012年的16,000 人。
2.创新和完善选派机制,按照《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在全国公开选拔优秀学生进入国外高水平大学和研究机构学习”的要求,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将从以前只面向60所项目院校,改为面向全国各高校和各行各业选拔出国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其中包括试点吸纳在外优秀自费留学生参与竞争选拔。
3.对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等项目重点推行以科研项目和研究课题为依托的新的选拔办法,重点支持团队形式派出。
4. 访问学者项目的留学资格有效期由原来的两年调整为一年,缩短派出周期。
5. 西部项目将结合《教育规划纲要》中确定的“东部高校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充分利用东部高校对外交流合作渠道和平台,扩大以团队形式派出。
6. 继续推动与世界知名大学和科研机构共同设立奖学金,选拔最优秀的学生攻读博士学位。
7.设立并试点实施优秀本科生出国交流项目。
三、2012年将实施哪些重点项目?
答:重点实施的项目包括:
1.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该项目是经国务院批准,于2007年开始实施,今年是首期实施的最后一年。新一期项目执行期为2012-2016年,选派规模计划从第一期的每年5,000人增加到每年6,000人。其中,联合培养博士生每年3,500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每年2,500人。
2. 优秀本科生出国交流项目。开展高校本科生国际交流,是高等教育国际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培养学生跨文化交流能力,增强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一条有效途径,也是应对国际人才竞争的现实需要。2012年将设立并试点实施“优秀本科生出国交流项目”,主要面向“985工程”、“211工程”建设高校,选拔本科二年级以上优秀学生赴国外高水平院校或机构进行3到12个月的课程学习、开展毕业设计或实习等。
3.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选派规模将有所扩大,扩大部分将重点支持国家重大科研项目、重大工程以及重点学科和科研基地等对人才培养的需求。
4. 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自2012年起,将重点支持有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的教师个人和团队出国研修,进一步强调选派质量。
5. 加大对有关地方和重点行业、部门人才培养的支持。
6. 提高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奖励金额。奖励金额从5,000美元提高到6,000美元,奖励规模为500人,在自费留学人员较集中的29个国家实施。对特别优秀拔尖学生设立“特等奖”,每人奖励10,000美元。有关奖学金项目的详细情况详见国家留学网《201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南》。国家留学网网址为www.csc.edu.cn。
四、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有哪些重点资助的学科、专业领域?
答: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为《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重点领域、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具体学科、专业领域详见国家留学网。
五、如何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答: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201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及有关出国留学项目的详细情况计划于2011年11月1日在国家留学网上公布。凡符合选拔简章及相应项目要求的人员,均可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
2012年的申请受理时间为3月1日至3月20日。申请人须按所申请奖学金项目规定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报名,并向各受理单位提交申请材料。留学基金委委托国家留学基金受理机构/单位统一受理本地区(单位、部门)的申请。受理机构/单位负责接受咨询、受理、审核申请材料并统一向留学基金委提交材料。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及单位的申请。具体申请条件及各奖学金项目申请受理方式及时间详见国家留学网。
六、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须承担哪些责任和义务?
答: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管理办法。留学人员派出前须与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存保证金。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管理,学成后须履行按期回国服务义务,服务期为两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毕业后经批准可从事1-2年的博士后研究。